作者A6 (短ID真好)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请问群组长
时间Wed Apr 25 06:31:34 2007
我对这次的40篇认定上有一点疑惑
40篇认定的标准 为什麽是引用黑特的版规 而非群组的组规或站规
甚至是中华民国法律
今天 假设黑特版规修松 在未违反版规的状况下 却引起了重大的站内动乱
这该怎麽算??
今天FoxTZ用违反版规为理由 给予组规以上的处分 这合理吗??
这就像警察因为你服仪不整违反校规的理由 给你开妨碍社会次序一样无理
像禁止过少字数的灌水文 当初的目的是为维持版面的乾净
影响使用者的阅读 而今天你拿这个理由禁止推文
是否有点 因果倒置 没了推文 使用者必须使用回文的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意见
反而违背了该规定的初衷
并且这
条规定并不是每个版都有的规定
所以 我认为 40篇认定的标准 不应该采用黑特的版规
而是由小组长 版主 群组长 moboo(个人推荐)共同制定
(黑特的模范版主moboo 管理的好 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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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娶,我只当米虫!(不要小孩 不用花聘金 不管岳父母 365天陪自己爸妈过 去她的双性)
在198X年 我刮刮落地的那一刻 就已
决定我是要父亲、母亲或或是父母双亲。共同抚养
现在在2007年我终於决定 要当一辈子的米虫
当米虫的权利 再我被取名那一刻 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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