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请问群组长
时间Wed Apr 25 18:21:49 2007
根据PTTLAW版法务站长判例中之说明
紧急处置权应先取得上级之同意,然无法於事先取得同意,则可先行处置,并於事後
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备追认。
关於本群组规未详细说明之处,将於下次修订时予以完备详述。
※ 引述《siriusmax (成大机械研究僧-拔辣松)》之铭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 经由本次的经验,小组长将会依照以下流程。
: : a)违规文的裁定,并转至HateBM版。
: : b)从转至HateBM版48小时内版主可反应引用版规不当或是其他有争议之处。
: : c)若版主48小时内未有异议,或小组长经评估仍列为违规文,则违规文+1。
: : 至於违规文告知版主,本组裁定文章需符合发文48小时内之条件。故,若小组长发现
: : hate版内有违规文,但未符合48小时之限制,则不会主动介入,并留予版主裁决。组
: : 方所针对的,是版主「遗漏」之违规文。若发现「遗漏」之违规文,经裁定後会转至
: : HateBM版,效果同於版友所提之告知版主。并无违反任何程序之虞。
: : 总言之,基本上认定之标准是由版主与小组长协商而成。小组长完全根据版规为依归,
: : 而版规的修订权责仍属於版主。组方对於hate版的基本要求也告知版主,在此范围内
: : 版规的修订组方不会干预(例如本次违规文最多之第七条)。
: 那也只有这部份小组长没有违反任何程序
: 那其他部份呢?
: 我只提出这个问题 (因为其他的是问了 也不会有个所以然)
: ◎ 紧急状况时新增版主这事情不是说要经过您的"同意"吗?
: 记得您之前的文章有说到你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 那是否小组长违反程序问题?
: 若是,其相关惩戒为何?
: 请您回覆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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