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choon (裘髯客)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撤换心情小品集小组长Foxtz
时间Mon May 7 16:25:21 2007
※ 引述《cuorl (必须存在与消逝)》之铭言:
: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铭言:
: : 这条规定本来就是说申请/上任小组长当时必须具有板主身份
: : 但是上任後并不需要一直维持板主身份
: 这句话是依据哪一个条例所解读出来的?还是前文的但书?
前文是指「任命之时」必须具有板主资格
并未提及小组长必须兼任板主
也不强制辞去板主後就不能担任小组长
简单来说,这条只规定上任时的状态,不限制上任之後
: : ptt作法一直都是这样,各群组作法亦同
: 什麽叫做"ptt作法一直都是这样"?这句话的依据又在哪?
: 要大家依法行政就应该把条文俱明,不是别人怎麽作我就可以那样搞,
: 要是老再模糊地带就用"ptt作法一直都是这样"这种不成文语气带过,
: 那要清楚明了的法规做什麽?群组长小组长说了算不是?
: 你这句蠢话到是点出他们迄今为何还可以在台面下私相授受在台面上狼狈为奸的症结点.
: : 不需要为了找一个人的碴故意曲解规定
: 那就不要顾人愿,身为主管职却老是阳奉阴违玩手段,
: 不被那些暴民拖出去揍已经算是很仁慈了.
: : 这本来就不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的选举
: 所以法规不用钜细靡遗,"不成文"跟"我说了算"就比较大了?
这条法规已经够详细了
也不是为了要让你们拿来对付某人曲解规定用的
之前於小组长板上就已经讨论出这样的定论
请勿凭己意来解释规定,污蔑不合你的意的都是狼狈为奸
小组长的任命规定不是只有用在生活群组的这个小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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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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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录 徐志摩.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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