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生活娱乐群组连署版版规不适当
时间Sat May 12 23:41:14 2007
若遇该情况小组长需转呈群组长处理
不论是罢免或是相关申诉案件,若小组长为关系人则会回避由群组长审理
此为本组之惯例
※ 引述《sopi (酥皮!)》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opi 信箱]
: 作者: sopi (酥皮!) 站内: PttLawSug
: 标题: [申诉] 生活娱乐群组组规不适当
: 时间: Sat May 12 22:54:03 2007
: <删除版主>
: 1.若为自愿退位,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
: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罢免连署,基本连署门槛为50人。
: 1>禁止multi-id连署。
: 2>连署时间满三天方得提出申请。
: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该看板及小组组务版上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
: 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
: 4>版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 5>连署时间满三天方得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
: 6>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
: 连署有效票改为 上站300/发表100 注册时间满半年。
: 7>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经小组长审核後若判定为非有效
: 之罢免原因,经群组长同意後该罢免连署无效。
: 第七条的规定
: 若小组长与版主是同一个人
: 便有公正性的疑虑
: 请明察并更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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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