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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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不服L_SecretGard小组长FoxTz驳回连署案 …
时间Sun May 13 20:57:00 2007
如前所述,去函法务询问相关程序问题,然法务尚未上站。
若法务阅读本组之相关程序问题之後无明确表示程序瑕疵,本组便会依照该判决
所述,小组长原初驳回连署无效,该连署符合连署门槛,故该申请案进入实质审
核,即前述是否符合该小组之规划走向,或有性质相近之版等相关因素。
如法务表明程序瑕疵,需经由群组审理,则经申诉人提出之後本群组自会审理。
若如此,尽管PTTLAW版之判决虽因程序问题而无效,但其内容及所引之判例仍会
是本群组参考之重点。尔後本群组之连署,除非群组规定有相关更改,否则依照
PTTLAW所引之判例其中所述
「 按群组长处理事务并非毫无限制,应受其所制定群组规范拘束。然查上
开群组规定之文义以及意旨,均难认其中具有「连署之理由必须适当」
之内涵存在。群组长逾越上开条文规范本旨,迳调整连署方法,似有不
当。如有必要,群组长宜修订群组规定,并为适当之告知;不得於未修
订群组规定前,自行扩张群组已有明文规定之审查范围。」
及本群组规定罢免版主之相关规定所述
「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除罢免版主之外之其他连署,连署支持或反对之理由将不构成该连署是否有效之因
素之一,但仍希望连署者能简述支持或反对之理由。
※ 引述《moboo (我是陈米布)》之铭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 pttlaw版判决裁定不得以理由填写不详细而裁定该连署无效
: : 若法务对於本组所提之程序问题不回应或裁示仍有效,则该连署案符合门槛
: : 将进入实质审核程序,审核要点责如前文所述,依小组规划及有无性质相近看板及
: : 其他相关因素,由小组长决之。
: 你的意思很明显
: 就是FoxTz小组长之驳回理由并不正确
: 如果是按照claus你说的,
: 那麽理由应为"性质相近看板已有,依照组务规划方向不予开板"之类的
: 而你们很明显在原驳回理由中是不合法的,违反PTTlaw判决
: 请按照程序去请PTTlaw重新解释
: 你的理由一点都没有办法保护到小组长的判决自由,你这段文字完全就是证实了
: 小组长的驳回理由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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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