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heros (123)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讨论] 制衡版主之权力扩张办法
时间Sun Jun 14 10:57:25 2009
前小组长「判决不备理由」、「考量不必要之因素」
已构成「判决违背法令」
应可「再审」与「上诉第三审」
诚如我之前举过的例子:
我因被指称「连续三次违规」被判永久水桶
前小组长认为「只有两次违规」
最後却判「维持永久水桶」
在实习期间乱搞一通
实体上间接侵害了申诉人发文权利
程序上直接侵害了申诉人的审级利益
故我要求
「
其所为之判决,通通不算数。嗣将来新小组长上任後,可重新申诉之」
且另向站方建议
「
申诉成功之案件,板主应於板上公开道歉,且公告水桶已取消之一事」
否则何以回复申诉人之名誉
误判水桶
限制他人发文权限
最後竟一句道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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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7.62.191
1F:推 hate5566:这个屎缺不知道要多久以後才会有人要来当 06/14 12:44
2F:→ hate5566:我看你先在组内看板申请当4个月的版主 再自己来当小组长 06/14 12:46
3F:推 bbbing:可是这两篇看起来想把这个缺弄得更屎一些 06/14 12:46
4F:→ hate5566:这样应该会比较快喔... 06/14 12:46
5F:→ mysheros:没能力就不要干 废柴 06/14 12:51
6F:→ mysheros:笑死人 开法院还怕人申诉 判不好就说 小组长是很累的 06/14 12:52
7F:推 bbbing:所以你看这种赔命生意没人要做喵 06/14 13:10
8F:→ bbbing:我很期待你上台表现你的能力跟水准 06/14 13:11
9F:推 hrs113355:闹板的怎麽不也来公开道个歉 06/15 14:12
10F:推 bbbing:你抓一个醉鬼跟一个美少女问他们有没有醉,答案当然都是没醉 06/15 16:04
11F:推 sinlun:我发现一件事,版主群的大决是:不然你来当 07/09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