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doru (odoru)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请] 搬家版板主Misako不信任案 请即解除职务
时间Sun Jul 19 10:55:29 2009
依照《PttLaw》批踢踢法规集与《LifeNewboard》生活娱乐馆组规
特此提出《MoveHouse》版板主Misako不信任案
《LifeNewboard》生活娱乐馆组规
三、版主惩处
1.板主违反本站或本组之规定或公告,依违情节程度作以下之惩处:
1>警告。
板主警告集满两次就解除版主职务。
2>解除板主职务。
3>褫夺於本群组内任板主之权。
2.累犯者加重惩处。
《MoveHouse》版板主Misako多次违规 并违反《PttLaw》站方规则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举证
Misako多次未经作者同意,迳行转录文章
《L_LifeInfo》651 转载文章无出处,未得作者同意转载
651 6/18 Jmingu □ [申诉] movehouse版:转载文章是不是须附出处
http://www.badongo.com/pic/6626755
http://www.badongo.com/pic/6626756
《MoveHouse》2380略同《L_LifeInfo》470 未经作者同意,Misako即转录其文章
2380 9/09 Tison0829 □ [公告] 删除文章+劣文+水桶一周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485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486
上述是由 前日常资讯小组长afukada和前搬家版主Tison0829举证告发
《MoveHouse》3946 Misako未经作者同意转载
3946 4/11 Misako □ [转录]Re: [申诉]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职
4000 4/15 Misako □ [转录]Re: [申诉]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职
更有其他Misako多次作出在看板未经作者同意,迳行转录的违规行为,多不及载。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举证
《L_LifeInfo》610 Misako公布网友私人信件与ID在版上
610 4/03 BQ6666666666 □ [申诉] movehouse版主 公布私人信件与ID在版上
《PttLaw》批踢踢法规集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一、责任
(3) 板主有责任将该版之优秀文章,以标记文章、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Misako疏於编修应尽职责,上任10个月,近3个月都没有编修整理,
至今只有违规争议(3篇)和推荐(4)篇业者而已,其余都为前板主Tison0829所为。
受其推荐的业者方式亦有争议处。
最引人诟病一点是Misako担任板主,私下联络少数特定业者,不公处事於社会观感有损。
请见《L_LifeInfo》版许多Misako相关申诉。
Misako复数次常态违规,皆已触犯《LifeNewboard》生活娱乐馆组规,
实属累犯,当依照站方法规。
2>解除板主职务。
3>褫夺於本群组内任板主之权。
2.累犯者加重惩处。
由於《L_LifeInfo》目前无小组长处理,因此在此提出申请。
申诉请求尽速解除《MoveHouse》板主职务。
※ 编辑: odoru 来自: 118.165.0.200 (07/19 11:11)
1F:→ belt:无小组长会由站方代管 L_LifeInfo那边结案了吗 07/19 22:36
2F:→ belt:没结案这里是不会受理的(=越级申诉) 07/19 22:37
3F:推 sohate5566:那边吵得太大了 07/20 05:31
4F:→ sohate5566:而且等那边结案都不知道要民国几年 07/20 05:32
5F:→ bbbing:无小组长,板主又真的做不好的话,要罢免是很快的 07/20 09:33
6F:推 Britishgirl:问题是...她不开 虽然好像有分身id.... 07/20 13:40
7F:推 belt:那就先罢免吧 那边没结案依规定这边就是不会受理 07/21 23:29
8F:→ odoru:Misako明确违反Ptt站规 站方代理该表示对板主违规的官方立场 07/23 07:26
9F:→ odoru:没有人处理? 还是要继续流程到《PttLaw》申诉!? 07/23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