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E (BUEe)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诉] Food版 Dilbert版主删文有瑕疵
时间Wed Oct 14 12:00:27 2009
本人10/11上午於Food版发表一篇方师傅的广宣文章
版主Dilbert随即以版规第三条删除并告戒
版规第三条为:
接受餐厅招待试吃者,张贴食记必须诚实揭露,并以[广宣]为标题。
同时须一并计入广宣额度限制-同一家餐厅60天内广宣不得多於1篇。
违反上述规定者,删除试吃食记,最高可并处水桶禁言60天。
於此版规中,并未明确指出广宣额度的计算方式是所有人一起计算,还是发文者各别计算
,於是致信给版主表达立场,版主回信如下:
所谓『一并计入广宣额度限制-一家餐厅60天内广宣不得多於1篇』
就是不论发文ID,一律以同一家餐厅为单位。
您的疑问其实相当程度仅由发文者自身立场出发,若不以同一餐厅为计算单位,光是
业者自行换ID就已经可以回避此规定,再加上时下许多业者爱用的部落客试吃广宣,众
多部落客你一篇我一篇,试问此规定又有何意义?
板主又何需多编一条形同具文的规定呢?
事实上新板规施行至今,尚未有人表达过看不懂或不够明确,
倒是收到部份厌恶过量广告的板友来信鼓励;
因新规定遭到删文而提出板规不够明确之异议者,您是第一位,
但还是感谢您的提醒,在下会将此规定写得更直接明白,谢谢。
版主并随即将版规改为:
接受餐厅招待试吃者,张贴食记必须诚实揭露,并以[广宣]为标题,勿自创标题。
与『同一家餐厅、业者』有关的广宣,不分张贴者为店家或接受试吃者,
须一并计入广宣额度限制-同一家餐厅60天内广宣不得多於1篇。
之後我有再次表达我版主引用原始有漏洞的版规砍文觉得有争议,并去函两次,版主皆无
回应。
本人在此表达强烈的抗议:
1. 原始版规有漏洞,就不应该以此来执行砍文。版规是写给所有读者看的,若是写得不
清楚,那就是版主应该要概括承受,而不是以版主个人的认知去做解读。这和法律是一
样的道理,法律有瑕疵,就不能以此条文做出任何惩处。
2. Dilbert版主说到:「您的疑问其实相当程度仅由发文者自身立场出发…」。请问
Dilbert版主,今天被砍文的人对处理方式有争议,不就应该伸张自己的权益吗?今天
引用的条文有问题时,非但不检讨自己,却反过来责怪被砍文者仅由自身立场出发,这
样的处理方式实在令人傻眼。
3. Dilbert版主又提到:「事实上新板规施行至今,尚未有人表达过看不懂或不够明确,
倒是收到部份厌恶过量广告的板友来信鼓励,因新规定遭到删文而提出板规不够明确之
异议者,您是第一位…」,此等措词令人感到不悦,似乎是指责我不应该提出任何意见
,而新版规发表至今不到半个月。
4. 在版主今天处理方式有争议的情况下,却火速修改版规後,对我之後的两次去函视若
无睹,让人不禁对於Dilbert版主挟权力之傲慢感到不可思议,若原始版规真的那麽完
善且没有争议,请问需要修改吗?
5. 本人绝对尊重且支持违反版规所引发的各种处罚,但若版规有漏洞时,就不能引用来
做为砍文之依据,而版主也应该认真面对自己所造成的争议,而非坐拥权力却何等傲慢
。
还请组务小组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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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91.125
※ 编辑: BUE 来自: 59.124.91.125 (10/14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