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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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诉] 不服 l_TalkandCha小组长 GeminiMan之判决
时间Thu Mar 25 00:30:55 2010
申诉人:l8
被申诉人:Geminiman/l_talkandcna
事由
1.本人於3/12在八卦板上与一名版友AlanShore在推文中互酸
1F:推 l8:我就在sxt56862下面推文 不是回他回谁阿 脑袋有洞想太多03/12 01:48
2F:推 AlanShore:王部长是台南望族,天龙人? 拜托要酸也有点料吧...唉03/12 01:38
3F:推 AlanShore:去查查王家背景好吗? 天龙人? 18战到头晕了吗?03/12 01:41
4F:→ AlanShore:18坳得真辛苦,给你拍拍!! ^_<03/12 01:47
2.隔日八卦版主DDRMIX将本人水桶两周,AlanShore仅判警告一次
3.本人於3/15在L_TalkandCha提出上诉,认为判决不符比例原则
4.Geminiman小组长於3/24日判决本人败诉,本人不服,理由分述如下
小组长判决理由
二、使用者 l8 和 AlanShore 皆於推文中有互相挑衅之行为。板主
DDRMIX 判罚,判定其言语是否有构成言语侮辱之行为,而给予
水桶及警告之不同处分。
不服理由
1.比对双方对话,本人不认为自己违反版规7的情节有比AlanShore严重,
无法理解为何被判的比对方重 。
2.八卦版规14对於警告的定义 在於「使用者犯行不严重」时进行警告,
但此案的发生在於 AlanShore主动对本人挑衅,且 AlanShore 在八卦版
上是累犯,分别在 2009/05/28 被水桶两周、2009/07/17 被水桶两周
2009/08/09被水桶八周、2010/03/15被水桶十周,且全部是因为挑衅谩骂被水桶
前科累累,版主却认定该使用者犯行不严重,本人不服。
(本人早在判决前提出相关证据给版主参考,但完全不被采纳)
申诉诉求
本人认为既然双方都触犯版规7,就应该受相同处罚
要警告就双方一起警告 要水桶就双方一起水桶
我无法接受主动挑衅且多次累犯的对方
受到的处罚比本人还轻
附件
证1 L_TalkandCha版申诉文
证2 与版主沟通信件
证3 GeminiMan小组长判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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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4.115.0.30
※ 编辑: l8 来自: 74.115.0.30 (03/25 00:40)
※ 编辑: l8 来自: 74.115.0.30 (03/25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