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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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 l_TalkandCha小组长 GeminiMan之判决
时间Tue Mar 30 08:29:43 2010
本案维持组长原判。
即便是使用者自认为的口头用语,
但甲赛二字仍然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与负面情绪,
因此小组长裁定板主判决有理,
组务予以尊重。
如果使用者仍有疑虑,请上诉至pttlaw。
※ 引述《victoryss (↙煞气a♂中间选民↗)》之铭言:
: 申诉人:victoryss
: 被申诉人:Geminiman/l_talkandcna
: 事由:
: 本人在3/14 八卦板一篇文章中推文:
: 嘘 victoryss:有科大跟台科一样? 甲赛 03/14 23:39
: 遭到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水桶
: 理由是:
: 第七条:[挑衅、谩骂]
: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 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 与板主沟通无效後
: 上诉至组务
: 小组长Geminiman判决:
: 使用者 victoryss 之推文,有明显对特定族群 (台科大以外之学校及其
: 学生) 进行言语侮辱、挑衅、引战之行为,已违反八卦板之板规第七条。
: 故此案维持板主 diefishfish 之原判。
: 不服理由:
: 我被水桶的那篇文章内容一部分是这样的:
: 我记得是台北某科大的案子(和台科大名声差不多威名)
: 本人认为我推文是想否定有科大与台科大能够不相上下
: 前面的
: " 有科大跟台科一样? "
: 这句话相应文中的台北某科大
: 根本就不能够证明我针对哪一间科大
: 本人认为不能够引用板规七的特定族群来作判决
: 最後一个 "甲赛"
: 我认为只能判定是我口气不好 语气不当
: 不能够接受这样就被判为引战、侮辱
: 本人不认为这样构成挑衅
: 因此不能够接受这样的推文构成对"特定族群" 且 "引战" 之说法与判决
: 有请群组长看完文章後再看附件作定夺
: 辛苦了!
: 附件:
: 1. L_TalkandCha 板之申诉文
: 2. 水桶公告文
: 3. 与八卦板主沟通之信件
: 4. L_TalkandCha板 小组长 GeminiMan 之判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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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 victoryss:转录至看板 PttLaw 03/31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