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nsm (恶灵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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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tjackalym 违反刑诉法交叉诘问精神
时间Sat May 1 13:10:18 2010
tjackalym小组长以
「仅需提出申诉之说明即可
勿於板上彼此反驳而流於争辩」为由
给予本人警告一次
#1BrjOJtn(L_SecretGard)[证1]
我真不懂,如果板主之说明有昧於事实之处呢?
板友都不准反驳?凭什麽?任凭板主说谎污蔑板友吗?
板友反驳会怎样?小组长是会少一块肉还是天会塌下来?
完全是无理取闹的无聊规定!
板友申诉当下就算一次说明而之後都不准补充说明的话,
那板主居後答辩就有绝对优势,因为任凭他怎麽随便胡言乱语,
板友都不准再答辩啊!这什麽道理?
板主已掌握权力优势,连申诉时板主都享受答辩优势,
弱势板友如何能公平与之抗衡?
刑事诉讼法是愈改愈退步,增设什麽交叉诘问制度?
法学专家都是吃饱没事做,就你小组长最聪明?
反正司法制度目的不在於发现真实,而是催促两造各讲一次後,
就随便看一看、判一判,交差了事这样?
请群组长撤销本人所受不当警告,
我目的在於帮助小组长厘清真相,
我完全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法益而不过只想申张自己的权益,
为何仅仅这样就必须被「警告」(仍是有罪宣告)?
现在是警总时代吗?
如果小组长执意逆反文明司法潮流精神,
就请群组长指示其开放推文而仅限於当事人可便於答辩又不至於板面混乱,
其他人乱入则严惩,
这是轻而易举又两全其美的作法。
我实在想不到若又执意不这样做的理由又会是什麽,
我想站方赋予组长权力,
不是为了展现权力威力而乱定一些毫无道理可言的规矩来制约威吓板友,
应是为了为板友图福利、谋权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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