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nsm (泛蓝克星)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诉] tjackalym 无视板规及板友有利事证论证(1)
时间Tue May 4 19:31:09 2010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官对於原告及被告的有利及不利证据均须一视同仁看待。
tjackalym对於板友提出有利证据,全然不采纳,也不论证其如何无证据力,显然渎职。
政黑板规言明:
公干单一板友,系指客观上可得而知系指何一ID者
我举证、论证历历,证明客观上极其明显就是针对本人,
完全不必要跟我的ID昵称形音义如何什麽的扯上关系,
政黑板友板主都知道针对我,连小组长也心知肚明,
但他们就是可以做出违心之论,视板友权益人格如粪土!
#1BpfU22I (L_SecretGard) [证1]
#1Bt_mggQ (L_SecretGard) [证2]
我想请问群组长和小组长,如果有板友申诉或回应板主时,
发文或回文劈头就一句:「江嫌你智障神经病啊!」
然後才开始正题,这时候你们会心想:
「嗯,江嫌与该板主帐号昵称联结不起来,且板主也没承认是江嫌,所以不是骂板主。」
然後任凭板友志得意满、逍遥法外,任由板主暗吃闷亏、有苦难伸?
不然的话,当谩骂和应答那麽巧合地紧邻结合在同一句推文里时,
#1BoN7967 (HatePolitics)
推 msnsm:虽然三位板主都很糟糕 但bismarcp至少有觉悟 愿出来参选 这
→ msnsm:点至少该给一点肯定 倒是linhsiuwei、bullsgogo你们呢?
推 WeLoveTaiwan:小芬你连公牛是投票选出来的 都不知道喔?
推 jesusmaycry:江嫌你神经病啊!BULLS已经是选的了!怎麽!蓝的就要重选
#1BoN_EcG (HatePolitics)
推 msnsm:各位没发现吗?四位得票率加起来竟然等於百分之百!好恐怖!
→ msnsm:天底下有这麽巧合的事?选举不公啦!
→ jesusmaycry:江嫌你是智障喔!又没废票可以投
小组长是不是应该解释清楚其可能性,如:
1. jesusmaycry正要推文时,帐号瞬间遭盗被陷害,导致乱打字骂人,但旋即恢复正常!
2. jesusmaycry边水球骂人、边推文,导致打字混在一起了!
3. jesusmaycry边看新闻边骂人加上边推文,导致嘴讲的和手打的混在一起了!
…等等
但!穷尽一切可能性之排列组合!
绝绝对对就是不可能指桑骂槐地恶意攻击他所对话的msnsm板友啦!
这样判决是不是至少看起来会比较充实一点?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7.174
1F:推 geosys:赋有通缉印记的不受欢迎使用者 05/05 06:28
2F:推 victoryss:死脑__ 只会一直删人推文 05/05 08:48
3F:→ hatenese:外面推文数5,里面推文2? 05/05 11:05
4F:→ bbbing:因为不公不义的推文会自动被消灭 05/05 14:26
5F:→ msnsm: 赋有党国奴性的不受良知约束者 05/08 20:22
6F:推 aitt:tjackalym真的不太适任组务版主. 05/09 13:56
7F:→ penlyly:请申诉者将两案分案提出 05/10 11:08
※ 编辑: msnsm 来自: 123.204.136.162 (05/10 22:43)
8F:→ penlyly:本案花的时间比较长 对使用者说声抱歉 近两日会尽快结案 05/14 10:40
9F:→ msnsm:感谢劳神 不过实在该归咎於小组长未将板友权益视为第一顺位 05/15 00:03
10F:→ msnsm:导致为扞卫我天赋人格权不得不来申冤 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啊 05/15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