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baby (燃烧吧! 嗨~北鼻!)
看板Acad_discuss
标题[公告] 实习板主制度
时间Tue Dec 4 11:06:38 2007
本小组试办实习板主制度
目的是为了因应有些板缺乏板主 导致看板无人管理
因此试办实习板主制度
实习板主任用条例如下 2007/12/04
第一条 由小组长依据第二条之资格条件, 徵选适当人选
第二条 实习板主任用资格条件如下
1. 上站 200次/ 贴文100次
2. 无劣文/ 违规
3. 具有热忱/ 固定上站
4. 注册 6个月以上
第三条 实习板主实习1个月後, 将在该看板进行正式板主资格投票
投票进行前,实习小板主必须满足 上站200次/贴文200篇/无劣文
第四条 依据投票结果, 经小组长审核後 , 得以升任正式板主职位
实习小组长 hi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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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3.11.50.174
※ 编辑: HIbaby 来自: 133.11.50.174 (12/04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