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id ( 迷 路)
看板Accounting
标题[问题] 请问离职赔款的问题
时间Thu Jul 2 23:43:03 2009
因为个人因素,虽然再两个月就满两年
还是决定6月底离职
结果昨天拿到薪资条
应扣项目除了代扣劳健保等项目外
还有赔款收入及应付薪资
赔款收入是依合约未满两年按月赔款的钱
可是我不记得合约有提到连最後一个月的薪资都要当赔款
导致我6月份的实发薪资是 0 元
因为合约现在不在我手边...
所以只好上来请教版友
先谢谢各位版友!
注:我是P所的
为避免造成公司困扰,晚点会自己删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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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231.15
1F:→ justforshare:问HR应该会比较快吧 0rz 07/03 00:08
2F:推 justmarvels:印象中如果直接从薪资扣钱是违法的,可以告事务所... 07/03 00:11
3F:→ bushman:直接扣款是行使民法上的抵销权,只是不知道扣抵的金额正确 07/03 00:29
4F:→ bushman:与否? 还是P所的违约金超高? 07/03 00:29
5F:推 attila125:当初所签的合约是否有效就看你会不会吵 07/03 01:42
6F:→ aguey:除非有强执处分书~否则不能扣前个月的薪资=>可举发 07/03 10:03
7F:→ fpso:行使抵销权?那特别法优於普通法之适用呢?再多看看吧! 07/03 16:15
8F:推 bushman:楼楼上,强制执行不适用於这种情况 07/03 17:08
9F:→ bushman:这种情况也不适用劳动基准法26条,楼楼上不知道要叫我看啥 07/03 17:10
11F:→ noeru:一般人都摸摸鼻只志认倒楣闪人 你要争取权益可以 07/05 10:11
12F:→ noeru:但请考虑未来可能因为声明远播 黑掉 永远跟会计师界说掰掰 07/05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