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61533 (余岂好睡哉)
看板Accounting
标题[请益] 售後租回 合约效力
时间Wed Sep 16 21:23:57 2020
想请教各位
公司以设备为标的向租赁公司签了售後租回合约作为承租人,
物权於合约期间归属出租人(即租赁公司),
但公司有权於合约结束後优先以0元购买回,同时合约有提到合约如果无效,
物权归属於出租人。
这样在IFRS16上算不算租赁?
因为看了公报好像应该先评估是否算销售,
如果不算销售则适用IFRS9视为抵押融资,应认列金融负债,
如果算销售,才能叫做售後租回,适用IFRS16
如果不算销售,售後租回合约是否仍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法律效力,物权是否仍归属於承租人?
这样是否应补签一个融资合约?
再麻烦各位帮忙解惑,先行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8.11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ccounting/M.1600262639.A.A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