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j (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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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农园盃垒球规则
时间Wed Dec 17 21:12:08 2008
第15届全国大专院校农园盃垒球比赛规则
一、 宗旨:为提倡各校运动风气及连络各校情感,特举办本比赛。
二、 主办单位:明道大学精致农业学系。
三、 协办单位:明道大学课指组、体育室。
四、 比赛地点:明道大学垒球场。
五、 比赛日期:98年1月19日~98年1月22日。
六、 参加对象:各校系大学部、研究所学生。
七、 比赛制度:三、三、四循环赛。
八、 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垒球协会审定之最垒球规则。
九、 奖励办法:比赛取前三名颁赠奖盃。
十、 比赛注意事项:
1. 凡有疾病之同学请勿报名参加,如违返规定者,後果自行负责。
2. 预备选手人数不限,比赛人数为10人。至少一个女生。
3. 比赛时间为60分钟,采7局制,4局差10分或5局差7分则提前结束比赛。(若在比
赛时间内未比完则以当局结束时的总分来比较)若比数平手则延长赛采一出局二
垒站一人棒次依旧。
4. 采3好4坏制,比赛由1好1坏开始。
5. 比赛打者为上场守备的10名球员,无指定打击。
6. 因场地无全垒打墙,击出深远安打打者及跑者皆推进二垒,守备员出现防守动作
则跑者打者皆free。若传球失误而球出场外,则跑者打者皆推进一垒。
7. 禁止穿着金属钉鞋比赛。
8. 打击者击出球後,跑者才能离垒。
9. 比赛进行中,若有争议由队长提出。
10. 一切判决以裁判为主,参加队伍不得有异议;裁判大会安排,参加队伍不得有异
议。
11. 如有争议时立即提出抗议,比赛结束後不得提出抗议。
12. 参加队伍於比赛时间前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如该队比赛时间未出场者,该队弃
权判定。
13. 凡抽签後不得退报名费及更换名单。
14. 凡对出赛时间有异之队伍请在领队会议中提出,未在领队会议中提出之队伍,对
於出赛时间不得有异。
15. 比赛期间若有队员互殴或侮辱裁判情事发生时,除按规定停止该员出赛外,并扣
精神总锦标 12分。
16. 请选手尽量携带个人球具,若有突发状况大会另有手套借用。
17. 比赛用棒为铝棒。
18. 精神总锦标分数:第一名得7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1分。
19. 无故弃赛扣精神总锦标8分。
十一、 对於竞赛办法有问题之同学请与负责人询问。
十二、 本竞赛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随时修正定之。
十三、 若遇到下雨,视情况及天气决定延後或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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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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