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angrh (放不了手)
看板Android
标题Re: [新闻] Google收购Motorola所获大量专利 引来美
时间Wed Oct 10 23:40:54 2012
※ 引述《isoxxxxx (LP玫瑰)》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Google收购Motorola所获大量专利 引来美
: 时间: Wed Oct 10 23:09:57 2012
前述删
: 在智能手机专利大战中,苹果主要依靠设计和界面专利打击对手,这都不属於标准要素专
: 利的范畴。
: FTC并非唯一一家对谷歌标准要素专利表达担忧的机构。美国司法部曾经批准了上述财团
: 对北电专利的竞购,以及谷歌对摩托罗拉移动的收购。该机构当时称赞苹果和微软「明确
: 承诺」以公平条款授权标准要素专利的行为。该机构还指出,这些企业承诺不会利用这类
: 专利发起官司,从而阻止竞争对手销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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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美国司法部在声明中说:「谷歌的承诺较为含糊,没有提供同样直接的标准要素专利授
: 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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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111.71.57.159
: → getwild:最该被调查的苹果怎麽没被发传票 10/10 23:17
因为专利的属性不同
在专利领域中有所谓的行业标准, 也就是说在这个范围里面, 怎麽样都避不开的专利
譬如说3G通讯的专利, 只要做3G通讯就得用到的技术, 因为是怎麽都避不掉, 因此各国
都有类似的FRAND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ion license)授权
这个原则就是,如果A公司有某判定为FRAND专利的话, 当他授权给B公司时, 若C公司要
求授权, 那A公司不能拒绝授权, 而且也不能够以高过授权B太多不合理的价码来威胁C
公司.
以德国的moto和Apple专利争议来说好了..
moto有2个FRAND专利, 授权给一般厂商再做成晶片卖出只要10多美元
可是moto却对Apple要求每一个专利要2%左右的手机销售额的赔偿..
以600美元来算, 等於2个专利就要了20多美元的专利售权..
以这角度来讲, moto绝对是个贪婪的专利怪兽, 因为他凭藉着他的FRAND专利
来四处赚钱, 以道德角度来说这比Apple拿来告人的专利还过份..
而Apple告人的专利, 相对来说都不是FRAND专利..
譬如说moto被告的橡皮反弹专利, 并不是智慧型手机必备的要素
或者像是三星被告的外型, 也不是智慧型手机必备的要素
只是因为这边是Android版, 所以只要是apple告人就是apple有错..
--
国家从来就不是目的,唯有当它成为让人类实现目标的条件时,它才具有重要性。人类的
目标不外是提升所有个人的力量,来促成进步。如果有任何国家体制阻挠个人内在力量的
发挥、妨碍思想的进步,即使它的思想再细密、结构再完备、它还是无用和有害的……
白玫瑰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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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79.7
1F:→ davidrick:请问「长方形」是属於什麽专利? 10/10 23:44
2F:→ conanhide:外型专利 10/10 23:45
3F:推 shawncarter:推这篇 10/11 00:11
4F:推 NtAlice:好文推! 10/11 00:31
5F:推 eljin:有点好奇"必备"如何判定 不须考虑成本与技术的话都非必备吧 10/11 00:52
6F:→ forever215:必备指的是标准组织或是机关订立的规范.. 10/11 01:03
7F:→ forever215:像是3G就是由ITU所订立的标准..而这些标准所延伸或是 10/11 01:05
8F:→ forever215:相关的技术、专利等..都是属於必备的.. 10/11 01:05
9F:→ forever215:同样的各家厂商也会主动参与相关的会议..希望自己的技 10/11 01:06
10F:→ forever215:术成为标准,优点是较其他人领先制造.可以抢占先机.. 10/11 01:07
11F:→ forever215:像是三星在记忆体上,领先超过台厂好几个世代.. 10/11 01:09
12F:→ forever215:缺点是一旦成为标准,专利就必须共享出去.. 10/11 01:10
13F:→ forever215:不过目前ITU正在开会关於FRAND这些专利的用途.. 10/11 01:19
14F:→ forever215:若一旦被苹果、微软翻案成功..Google很可能要花更多钱 10/11 01:20
15F:→ forever215:要去并购一些非属FRAND的专利..藉此增加谈判空间.. 10/11 01:20
16F:→ forever215:不然苹果的设计专利、微软的工业标准..都会阻碍google 10/11 01:21
谢谢补充资料
17F:推 rei196:我的铅笔盒是长方形的,操他吗苹果来告我阿 10/11 01:27
原来你拿手机当铅笔盒阿..
※ 编辑: Huangrh 来自: 114.47.79.7 (10/11 06:04)
18F:→ Skylegend:前面资料很好,後面何必加引战文字,整篇就变弱了 10/11 09:06
嗯..因为我没预料到这篇推文比我想像中理性阿..
前面几篇关於Samsugn vs Apple在专利的问题, 版上几乎一整票都倒向Samsung立场
而不问这不是牵涉到FRAND..
19F:→ w3160828:MOTO之前也被苹果告滑动解锁 搞到安卓全变点触解锁 10/11 09:27
20F:推 siro0207:滑动解锁是智慧手机必备的专利吗? 10/11 09:33
21F:→ forever215:目前并没有相关的组织或机关为手持装置OS订立规范.. 10/11 09:42
22F:→ xbearboy:apple最惹真意的地方是他常常"抄袭"其他没有注册专利的 10/11 09:46
23F:→ xbearboy:东西,然後每次打赢官司就要求禁售,打输就邀节别人合理 10/11 09:46
24F:→ xbearboy:授权,没打输之前就不愿意付授权费,而且apple在美申请的 10/11 09:48
25F:→ xbearboy:专利有的范围都订得很广,像滑动解锁部分在欧洲打输就是 10/11 09:48
26F:→ xbearboy:多点触控在业界也不被视为不该申请专利的,这点TED的演 10/11 09:50
27F:→ xbearboy:讲者有批评过 10/11 09:50
28F:→ xbearboy:常方圆奖是他家的专利的话那ipod nano不算抄袭lumina? 10/11 09:52
29F:→ xbearboy:长方圆角 10/11 09:52
Apple对於该付的钱是不会手软..
毕竟现在他手上现金满满..
而且Apple被告的多半是FRAND专利, 所以打输顶多用FRAND去赔钱就好..
因为以FRAND精神来说, Apple本来就是避不掉这些专利
但Apple拿来告人的可多半不是FRAND, 因为他在手机这一行时间不够久, 牵涉到
这种通讯协定的专利不多, 因此能拿来告人的多半是iPhone拿来赚钱的卖点..
以Apple角度来说当然不希望被人抄走这些卖点罗
至於哪些是FRAND专利, 说真的牵涉很多..
现在人会把多点触控, 滑动解锁, 大萤幕当做是智慧型手机必备条件
可是去翻翻5年前初代iPhone上市时各3C大厂的评论..
在当时除了Apple fans外大概都没人把大萤幕多点触控滑动解锁当做是卖点
还有人讥笑说怎麽会有人想买没有键盘的手机..
但看看过了5年多, 现在居然有人把"多点触控", 大萤幕当做是理所当然的事..
就觉得有点讽刺..
30F:推 rockmanx52:nano那个情况是NOKIA跟Apple有签互相授权协议 10/11 09:58
31F:→ rockmanx52:所以只要NOKIA想 他大可做一台iPhone样的Lumia... 10/11 09:58
32F:推 rssh0106:可是我想买圆角的手机 又不想要苹果怎麽办? 10/11 10:15
33F:推 rssh0106:我一直觉得锐角会搓到手 10/11 10:17
※ 编辑: Huangrh 来自: 114.47.79.7 (10/11 10:22)
34F:嘘 SuM0m0:apple告简讯开启mail跟打电话... wtf 10/11 10:59
专利的原则很简单阿..
必需要是前人没用过的.
所以如果前人没想过简讯可开mail和打电话..
apple想到了..为什麽他不能申请专利呢??
Moto也干过一样的事阿..
掀盖马上通话就是被moto申请走的专利..
其他家要用不是要付给moto钱不然就是多设一个接听键..
你怎麽也不骂一句wtf....
35F:→ walter0914:没有手机会真的做锐角吧= = 10/11 11:04
36F:→ w3160828:APPLE对於该付钱的不会手软? 他宁愿买垃圾地图也不愿意付 10/11 11:16
37F:→ w3160828:费使用GOOGLE 10/11 11:16
因为地图程式牵涉到的可不是专利问题, 而是SoMoLo(Social mobile location)
这个未来的大势..
未来的科技产业会越来越走向移动装置趋势
像是Google做街景时顺手纪录wifi, 或是地方资讯收集各地店家..
都会加强自己在SoMoLo优势..
如果你是apple, 你会放手让这优势放给对手去增强吗??
※ 编辑: Huangrh 来自: 114.47.79.7 (10/11 11:55)
38F:推 FMZ:其实apple法律上是站得住脚, 只是让人觉得小鼻子小眼睛 10/11 12:00
39F:→ FMZ:不让别家用赔钱的 而一定要用禁售, 不像是对自己产品很有信心 10/11 12:00
40F:→ FMZ:的感觉,跟发表会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满大的落差... 10/11 12:01
41F:→ FMZ:也不是说apple错, 失望而已 10/11 12:01
42F:推 dreamcwli:简讯开启内容中的邮件或打电话就跟以前用电子邮件开启讯 10/11 12:40
43F:→ dreamcwli:息一样意思啊,不知道为什麽这能申请过专利 10/11 12:41
44F:→ SuM0m0:你弄错重点了 重点是他有专利他就告 现在什麽都要申请专利 10/11 17:08
45F:→ SuM0m0:说什麽非必要机能 今天motor的专利到apple手上更是告死人.. 10/11 17:09
46F:推 ian670207:小推FMZ。另外,Su兄:不然专利要做什麽用? 10/11 17:15
47F:→ SuM0m0:这篇把苹果专利说得太美好了 今天申请专利战打成什麽样子 10/11 17:22
48F:→ SuM0m0:但实际上早就变成铲除异己的工具 那天还看到三爽想申请日记 10/11 17:23
49F:→ SuM0m0:产生器的专利 一整无言 现在不是在比谁有创意 是比谁先抢 10/11 17:24
50F:→ CopyKat:这麽说来APPLE也未必要用别人制定的3G、4G之类的技术 10/11 17:57
51F:→ CopyKat:毕竟这也不是智慧型手机的必备要件啊!别人花钱去研发 10/11 17:57
52F:→ CopyKat:通讯技术以及规格时他也没参与,等别人研发完就可以 10/11 17:58
53F:→ CopyKat:马上用现成的,这样即使MOTO要收2%应该也不过分吧! 10/11 17:59
54F:推 siro0207:通讯技术本来就是必备条件啊...所有电信商都在用你能回避 10/11 20:56
55F:→ siro0207:掉? moto那也是要看合不合理 别人都收一点点 就苹果收比 10/11 20:57
56F:→ siro0207:较贵? 10/11 20:58
57F:推 cka:如果MOTO赚这麽难看 怎麽还会财务危机被GOOGLE买下?? 10/12 02:27
58F:推 ajia0818:建议大家看看iphone发表的event..很多东西都是苹果创的 10/12 12:53
59F:→ ajia0818:安卓本身就是个盗版 market内更是集结了一堆盗版app-.- 10/12 12:53
60F:→ ajia0818:一堆人讨厌apple告来告去 却没想过 google踩在别人的创意 10/12 12:54
61F:→ ajia0818:上面获得市占 10/12 12:55
62F:推 FMZ:楼上 我个人是已经被google i/o宠坏了. 苹果的革命性发明实在 10/12 13:07
63F:→ FMZ:是满无聊的 10/12 13:07
64F:推 FMZ:当然iphone第一代的时候很精彩..最近的这个就... 10/12 13:08
65F:推 JMLee:楼楼上的视野好有趣 10/12 13:13
67F:推 DAIDAIYUNG:推一个观念厘清 10/12 17:23
68F:推 kevin20541:本身就是个盗版 结果正版还被盗版干暴 帮QQ 10/13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