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Tian (OuTian)
看板Android
标题[情报]Android付费软体违法争议,初审Google胜诉
时间Thu Dec 27 17:57:05 2012
Android付费软体违法争议,法院初审Google胜诉!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8064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的判决,让Google Play付费机制重回台湾市场露出一线曙光。
不过,北市府表示在收到正式的判决书之後,会在二十天内向最高行政府法院提起上诉
。
Google 与台北市政府之间对於Android付费软体是否该提供七天监赏期的争议,有了新
的发展,在与北市府的法律攻防上Google拿下一城,今日(12/27)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判决,北市政府命Google依法提供犹豫期间的裁罚处分遭撤销。
不过,据台北市政府法务局表示,这只是初审,还不是最终判决结果。待北市府收到正
式的判决书之後,也会在二十天内向最高行政府法院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的上诉判
决结果,才会是最终判决。
北市府法务局对於今天的判决结果发出新闻稿表示,透过网路贩售商品(含软体)应提
供消费者7日犹豫期,为我国消费者保护法明文强制规定,Google仅提供消费者15分钟
之期间明显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府系依据现行消保法之规定而为处分,应无违法
情形,就处分遭撤销之理由,仍须俟收到判决後再行研判,并会提起上诉。
法务局表示,法院此项认定,将使未来业者於网路上公布之定型化条款,仅能由个别消
费者透过诉讼主张无效,行政机关就此失去介入保护消费者之权力,此例一开,无异要
求个别消费者仅能於权益受损时自行负担诉讼成本到法院诉讼,将使个别消费者根本无
能力对抗庞大的企业经营者,恐严重冲击消费者之权益,且如此将衍生更多诉讼,亦造
成司法资源的耗费。
法务局指出,欧盟去年(2011)也已经将数位化商品纳入14日犹豫期间的范围,除了部
分例外情形(如消费者在购买明示同意放弃解约权)外,否则在商品下载完成後均有14
日之犹豫期,法务局呼吁Google应善尽消费者保护之企业责任。法务局说明,市府目前
已持续与Google沟通,希望Google释出善意对待台湾的消费者并尽快回到台湾市场。
北市府是在去年6月间要求苹果及Google软体商店必需提供app的试用退款机制,其中苹
果从善如流,而Google则因拒绝在行动软体商店提供7天试用退费机制,遭北市府重罚
100万元,这也让Google在合法性未明朗的情况下选择「暂时」关闭Android Market(
现在已改成Google Play)的付费机制。
Google突然关闭Android市集也让国内广大的行动使用者震惊,这一年半的时间以来
Android装置的使用者也因为一直无法下载使用付费的Android app而一直有许多的抱怨
。
另一方面,Google也一直试图以法律、协商等途径解决该问题,包括总部法务人员亲自
来台与北市府协商,以及向经济部提起诉愿,然而经济部今年初下来的裁决支持台北市
政府的做法,Google诉愿败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的判决,也让Google Play付费机制重回台湾市场露出一线曙光
。不过至截稿为止,未收到Google对此判决的回应。
--
要解套了吗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1.46
1F:→ dreamcwli:还上诉… 12/27 17:58
2F:推 windinlove:不要上诉了好吗? 12/27 18:00
3F:→ getwild:怎麽通篇新闻都是台北市政府的说法..为什麽Goole胜诉一字 12/27 18:07
4F:→ getwild:不说? 12/27 18:07
5F:推 w0420cc:上述你x 12/27 18:13
6F:推 DarkChilles:上诉你X 我用iOS寄退费信没人鸟我 12/27 18:17
7F:→ DarkChilles:Android的退费机制已经很好了 12/27 18:18
8F:→ kroutony:脑残天龙国政府 12/27 18:18
9F:→ diabloevagto:被打脸,然後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赔给google 12/27 18:23
10F:推 Kamiyu:有没有人发现现在超过15分钟一样可以退款? 12/27 18:25
11F:→ amethysta:拜托别再上诉了… 12/27 18:26
12F:推 CheerC:这麽拉不下脸吗?上诉个屁 12/27 18:43
13F:→ sai1268:好奇问一下~台北市政府又不是代表台湾,为什麽影响这麽大? 12/27 18:59
14F:→ sai1268:当初事件发生时还没用智慧型手机,没跟到 12/27 19:00
15F:→ Cicce:大家为了能够方便买app,就置自身未来权益於不顾? 12/27 19:01
16F:→ Cicce:支持北市挺下去! 12/27 19:01
17F:推 ad47:觉得原本google提供的退费机制已足以,为何不能支持google? 12/27 19:05
18F:→ windblind:...... 12/27 19:06
19F:→ ad47:何来楼上"置自身未来权益於不顾"之说??? 12/27 19:06
20F:推 pank:上诉三小啦?! 怎麽不全家死光... 12/27 19:06
21F:→ ad47:然後台北市政府的行为其实也不如道理,只是凸显网路购物的相 12/27 19:07
22F:推 andy25215:北市府只是打手,真的要解套就要找立法院修法 12/27 19:07
23F:推 puliaer:天龙不要再闹了好吗!!!! 12/27 19:07
24F:推 rssh0106:我不觉得google付费机制有啥问题,买过两次,开发商都愿 12/27 19:07
25F:→ rssh0106:意退费。 讲难听一点,老是杞人忧天,眼前的幸福不争取 12/27 19:07
26F:→ rssh0106:,事事靠政府跟垃圾没两样。 12/27 19:07
27F:→ ad47:关法规之不健全,但作法却可议~完全与消费者权益背道而驰。 12/27 19:07
28F:→ kreites:Google台湾总公司设在台北市 所以台北市政府对Google开罚 12/27 19:20
29F:→ kreites:全台湾的Google都是归位在台北市的Google管 当然影响全台 12/27 19:20
30F:→ seraph81:真希望七天监赏期也可以适用於选举 12/27 19:29
31F:推 howar31: 真希望七天监赏期也可以适用於期末考 12/27 19:31
32F:→ jin062900:可以不要无限上网吗 12/27 19:47
33F:推 rei196: 可以阿,接ADSL 12/27 19:55
34F:推 iceonly:然後google往上告到经济部被踢回去了,也就是说这是全台 12/27 19:58
35F:→ iceonly:的问题 12/27 19:58
36F:推 affen:往上告是诉愿好吗?进行行政诉讼前要先诉愿 12/27 20:03
37F:→ affen:Google胜诉代表法律方面他们站的住脚 12/27 20:05
38F:→ affen:问题不在立院而是北市府,别再护航了 12/27 20:05
39F:推 Kreen:支持楼上~ 12/27 20:11
40F:→ w3160828:GOOGLE胜诉还在护航台北市说是立法院问题 这针跳有点大 12/27 20:23
41F:推 w0420cc:不管啦 Google加油 明年我希望就能买软体了 12/27 20:26
42F:推 dreamcwli:Google 之前有改过开发者协议,现在开发者遵循的退费时 12/27 20:29
43F:→ dreamcwli:间是 48 小时,但是不知道 Play 商店实际上是多久? 12/27 20:29
44F:推 hitsukix:不管怎样 让google play该有的回来吧 12/27 20:40
45F:→ ryu1018:垃圾政府..一堆该做的不去做 12/27 20:50
46F:推 violensoul:傲天大大<(_ _)> 12/27 21:20
47F:→ kreites:不过法律早就不合时宜该修法完全是不争的事实 12/27 21:46
48F:推 headiron:垃圾台北市政府可以去做点正经事吗? 12/27 22:07
49F:推 linarina:我觉得北市府没什麽不对啊.. 12/27 22:13
50F:推 lopa:未看先推 12/27 22:25
51F:推 doom3:法院认证的 12/27 22:25
52F:→ smileray:法院认真的垃圾政府 12/27 22:44
53F:→ smileray:法院认证的垃圾政府 12/27 22:44
54F:嘘 gj942l41l4:红明显 所以google为什麽胜诉?? 12/27 23:16
55F:→ gj942l41l4:光看这篇内容的话感觉台北市应该稳赢不输啊 12/27 23:16
57F:→ littleshan:不然欧洲人难道全都用苹果吗 XDDDDDD 12/27 23:21
58F:推 pohanisgood:夜来巴掌声,花落知多少? 12/27 23:29
59F:推 supermars:脸好红!!! 12/27 23:42
60F:推 saxxas:叶状湿呢 12/27 23:43
61F:推 Knightaco:先别管谁胜诉了, 你听过... 啊不对 先把付费APP还来!!! 12/27 23:49
62F:推 yu0411:白痴市府 快认输吧 把付费还回来 Android才真的更有胜算 12/28 00:20
63F:推 ayichen:上你X.. 12/28 00:24
64F:推 jeross:奇怪 那欧盟国家怎没关付费机制 北市府代表台湾? 12/28 00:34
65F:推 jeross:怎都没记者去调查北市府官员谁会用app及付费购买比例 12/28 00:37
66F:推 JMLee:无限上纲消费者权益,谁来照顾开发人员权益… 12/28 00:44
67F:推 pddck:开发人员的权利是google应该要操心的啊 12/28 01:48
68F:推 tokai:掌掴天龙市政府! 12/28 02:07
69F:→ kukuma:台北市政府不要白目 人家给你台阶下了 就算了吧 12/28 09:45
70F:→ MarsET:乡民最爱判决书都没看就高潮了 赢了什麽输了什麽後续还有 12/28 11:39
71F:→ justo180:不管合不合理,就不是北市府的权限硬出什麽头.. 12/28 11:39
72F:→ justo180:想出锋头学新北市去发免费营养午餐不会 12/28 11:40
73F:→ MarsET:什麽效应都没差 反正跟着嘴巴上说最讨厌的记者起舞潮爽的 12/28 11:40
74F:推 ericleft:白痴市府让我不能付费 才是真正侵害我的权利 12/29 17:37
75F:推 zeanmar:上你妈啦fuxk...这种试用一点也不合理 01/08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