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com (momocom)
看板Android
标题Re: [情报]Android付费软体违法争议,初审Google胜诉
时间Tue Jan 8 01:32:08 2013
※ 引述《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之铭言:
: 的确啊台湾没有代理商没有分公司下本来就不会处罚因为没有实益
: 但是政府会建议你不要跟这种厂商交易.
看板上应该很多人搞不清楚现在网路金流,甚至没实际买过吧?举几个实际例子
微软Xbox Live 在台湾买点数,在台湾消费,遵守七天犹豫期,无争议
Sony PSN:Sony.tw在台湾卖点数,但PSN是Sony.HK经营,所以是境外交易
没有犹豫期问题。点卡可以在小卖店买到,所以也没有犹豫期,除非你上网
买点卡。
任天堂点数卡:因为全都是水货进口,境外(通常是日本)
暴风雪战网卡:这是最有争议的,一方面他透过实体通路贩卖点数,
一方面他消费的地方可能在北美、韩国或台湾,而他在台湾是和智冠
合开一家子公司智凡迪,伺服器有的在北美有的在韩国有的在中华电信
。所以到底是境内还是境外到现在没案例出现
Amazon之类的有礼物卡,但amazon在台湾没店;Steam只收信用卡
大家看到问题所在了吧?把APP购卖看做邮购买卖,聪明的商人
只要把整个买卖行为切割一下,分成买点数(服务凭证)和用点数
买虚拟商品(不是买卖,反而类似委任或无记名证券)就可以规避法律
规定,或者把公司或伺服器设到境外就变成境外消费。偏偏这类这类网路
金流还变成主流,现在都在推点数制
更不用讲最新像D3在北美欧洲的现金拍卖制,游戏金币和现金可以随时透过
Paypal转换(虽然亚服没开而且伺服器在韩国),那现金或金币买虚宝有没
有犹豫期?暴风雪是平台提供者还是商店?
要维护国法尊严很好,那就请行政院消保会出来整顿一下这些卖点数的
境外消费,北市府没权限,消保会就要补位伸张公权力。不然守法厂商要纳税
还要提供犹豫期,不守法厂商卖点卡赚爽爽还不用提供犹豫期,这不是恶法是
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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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rei196:奇怪为什麽PSP版有分享PSN退费经验?? 01/08 03:31
3F:→ rei196:境外?? 01/08 03:31
4F:→ MarsET:有些人不守法没被抓到就说这些法是恶法还蛮... 01/08 05:58
5F:→ MarsET:更别说不合时宜的法律跟恶法的差距可是相当相当大的。 01/08 06:00
6F:→ trywish:照这标准全天下法律都是恶法,因为一定有人不守法.. 01/08 09:28
7F:推 qaz630210:亚洲区psn写给台湾客服会退虚拟点数啦 虚拟点数要怎样退 01/09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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