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GOO (再说一次我爱你)
看板AndyLau
标题关於肖像权的问题...
时间Sun Aug 7 11:58:4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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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OOGOO 来自: 61.229.140.230 (08/07 08:43)
推 linchiaju:公司好像说...用DV拍的会有销像权问题唷~~ 218.162.183.155 08/07
推 Jayc:可是我觉得拍又没差 公开的活动 拍了他们也不能告.. 222.157.136.207 08/07
→ Jayc:感谢你的分享阿~~ 我都没看见 实在很怨叹....:P 222.157.136.207 08/07
推 linchiaju:你错了喔..他们可以告的..呵呵!我只是说一下 218.162.183.155 08/07
推 Gwyncer:谢谢啦,我会好好保存,不做非法使用^^ 218.166.211.44 08/07
推 weguin:对呀,下载後自己收藏就好,不要在别的地方公开转载 61.229.41.140 08/07
推 Gwyncer:PTT真的太棒了,谢谢呀^^ 218.166.211.44 08/07
推 jimwayne123:用DVD拍有销像权,那用DC拍呢?....@@ 61.62.110.130 08/07
→ jimwayne123:↑多打了一个D....是"DV".....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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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造成公众人物肖像权问题的部分
是未经公众人物同意 将他们的照片擅自用在自己的产品或广告宣传上
这样会减损公众人物的利益
至於昨天用DV拍摄签唱会
一来是公开活动
二来是活动的忠实记录 并非擅自将昨天签唱会活动用於其他商业用途
或是扭曲昨天活动内容 对华仔或唱片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或伤害
由於并未对华仔造成个人形象减损或是使华仔其他方面的利益受到伤害的问题
因此 并没有所谓什麽侵犯肖像权会被公司告的问题
至於相关法律出自何处
我实在懒得找给各位
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用yahoo搜寻
可以找到蛮多资料的
若有错误 请指正
再次谢谢各位!!
以下有人问到类似的问题:
http://www.lawformosa.com/xmbnew/viewthread.php?tid=10684
以下有其他个案说明: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practice/news/cv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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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世界各地看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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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14.193
1F:推 linchiaju:不好意思喔~~是因为昨天工作人员说的,我才提的218.162.174.117 08/07
※ 编辑: GOOGOO 来自: 211.74.114.193 (08/07 12:07)
2F:→ Jayc:不要太相信那些工作人员啦~~都是吓小孩的 ˇ_ˇ#222.157.136.207 08/07
3F:→ GOOGOO:搞不好是假扮的工作人员 211.74.114.193 08/07
4F:→ GOOGOO:他自己也想拍 结果被别人挡到 出此下策 哈哈~~ 211.74.114.193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