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uan (Tacit Knowledge)
看板AndyLau
标题[News] 四不批痴女 刘德华不见她
时间Thu Mar 30 02:06:19 2006
「见不到刘德华,我决不嫁人!」大陆甘肃女子痴迷偶像刘德华12年,其父为了让女儿能
见到刘德华一面,不惜要卖肾筹旅费,华仔知道此事後,批评这名粉丝的行为「不正确、
不正常、不健康、不孝」,表示决不理会她的要求,希望她停止过火的行为。
刘德华坚决的说,「我最痛恨做人不孝,如果用不健康的方法希望与我见面,我不会理会
。」 刘德华强调,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行为。
大陆兰州一名28岁女子林鹃(化名),16岁起开始迷恋刘德华,从成绩名列前茅的少女,
变成无业、精神恍惚的女子。不但倾家荡产,父亲甚至要卖肾为她圆梦。医生告诉他,私
自买卖人体器官属违法行为,林父只好放弃卖肾的荒唐想法。12年来,她前後三次前往香
港和北京寻找和刘德华面对面的机会,家人为她几乎倾家荡产。
据林鹃说,喜欢上刘德华,源於1994年2月一个晚上的梦。她梦见房间里有一张刘德华的
照片,照片上写着:「你这样走近我,你与我真情相遇」。这个奇怪的梦,让她从此喜欢
上了刘德华。
12年来她荒废学业,而且断绝和外界的联系,房间里贴满了刘德华的宣传照,所用的手机
也是刘德华代言的品牌,还多次写信给刘德华,甚至透过文化部转交信件,她最大的愿望
就是能够和刘德华见一面,并得到他的签名。多次努力失败後,她的精神近乎崩溃,多次
有过轻生的念头。
林鹃67岁的父亲是中学退休教师,每个月1900元人民币(台币不到八千元)的退休金,不
仅要养活一家人,还要还因女儿追星而欠下的账。他们最担心的是,女儿见不到刘德华一
面,万一寻短怎麽办?
刘德华经理人公司表示,大陆歌迷只要加入歌迷会,每年都会有3次机会与偶像会面,呼
吁歌迷不要盲追,也不要浪费金钱。
联合新闻网 记者王慧美/综合报导 2006-03-27 14:34
http://news.yam.com/udn/entertain/200603/20060327403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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