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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0107南方 等待正义的判决
时间Mon Jan 13 21:40:03 2003
【南方】等待正义的判决 ── 911209 苏建和再审第 32 次开庭观察笔记(黄雅玲)
标题:等待正义的判决 ── 911209 苏建和再审第 32 次开庭观察笔记
作者:黄雅玲(民间司改会
[email protected] )
本文责任编辑:吴易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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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的殷殷期盼下,延宕多年的苏建和案终於在 89 年月 11 月开
始再审,历经 30 多次的调查庭,二年後的今天(91.12.9.)言词辩
论终结。整个再审过程,本案所有相关的人证、物证均钜细靡遗的被
摊开在台面上,不仅发现许多重要的物证与资料均已遗失,也同时将
之前判决没有调查的细节,一一再重新检视,过程中,许多先前被当
成不利於被告三人的笔录与物证,包含法医研究所的监定报告,透过
法庭上的交互诘问,其证据证明力都被质疑或否定。
长达三天的言词辩论程序,一开始进行冗长的提示证据程序,一直到
第二天下午才由被害人家属、告诉代理人、检察官、被告、辩护律师
依序陈述。其中最令人动容的莫过於苏建和与刘秉郎的陈述。
苏建和:「…今天如果检察官是指控我害死我父亲,我绝对没有第二
句话说,我父亲真的是因为我的冤案,长年奔波积劳成疾而死,说我
害死我父亲绝不为过。可是检察官说我有参与犯案,我绝对不服,我
要郑重表示我没有参与…」望着他瘦骨嶙峋的背影,可以想见这十一
年来的折磨。
而一向表达不多的刘秉郎,则说出沈痛的心声:「这十一年多来,我
唯一作错的事,就是当年没有死在汐止分局,这样就没有那份不实在
的笔录,也不会有这 11 年的折磨。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一定会选
择死在警察局,让我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因为那份笔录,每一次的审
讯,法官、检察官没有人相信我的话,证人只要跟我说的一样,就说
是串供,对我没利的就采信,…」
至於精神已濒崩溃边缘的庄林勳,仍以「没意见」放弃了等待多年的
陈述机会。
第二天晚上终於进行到辩护律师团的结辩,五位义务辩护律师的陈述,
不仅一再重申「本案不是证据不足,而是根本没有证据」,同时一一
驳斥本案所有援以为据的「证据」,均不具证据证明力。同时期许藉
由此案再审公正的判决,能完全摆脱过往刑事案件过度倚赖「自白」
的迷思,建立司法的新典范。
最後强调希望「法官能忘记被告三人被关 11 年多的事、甚至要很残
酷的忘记被害家属吴东谚小弟弟可怜的身世,也要忘记许多救援团体
在济南长老教会绕行的脚步声,而回到司法独立审判的原点;司法独
立的可贵性,是要独立於社会之外,要独立於检、辩之外,如果能够
在只看证据的情况下,就会只有一个答案,本案是『一名真凶、两条
冤魂、三个无辜的被告』。所以本案三名被告是一个无辜、两个无辜、
三个无辜!」整个再审程序就此划下句点,法官最後裁示将於民国九
十二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宣判。
每次坐在法庭里旁听,听的次数越多,就越觉得对再审的结果有信心
,觉得总算可以还给苏建和三人清白,因为不管如何详细的调查,就
是没有任何的证据指向三人有参与犯案;而如此认真、详尽的调查,
如果都还不能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并平息社会大众多年来对司法质
疑,就不知道为何要耗费如此庞大的社会成本来进行再审。
且让我们共同引颈期盼一个正义的判决,同时见证司法步入新的里程
碑。
(本文作者为民间司改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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