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TY2108 (阿肥好想进台大呀)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问题] 美商葛罗里??
时间Thu Aug 28 03:21:22 2003
※ 引述《gbasket2001 (人生是奥秘的)》之铭言:
: 今天又再度去书展找那厂商~结果她们还是在~
: (昨天他说这是最後一天了~明天她们就不来了..)
: 又说一大堆藉口~然後我还是坚决退钱不买~
: 他就说要给我降价~我说不是有消保法19条吗?
你为什麽不会去书店翻书.......你真的这麽相信书商说的话吗
同学........您.....真是..........不适合当〝旧〞警察呀......
: 他说大会有规定不能退书~我後来去问大会~她们说没有这规定~
: 那我又跟他说我未满20岁~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 他说没那回事~我是大学生了~有行为自主能力....
天呀....................你真是单纯...........
法律上只有说
未满20岁(除非你20岁前已经结婚,不需法定代理人同意)~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 然後那小姐又说~如果你不买~最後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喔~会被告喔~
他不敢告啦
因为他只是吓唬你
真正上法院
事後被媒体爆料
那家公司就不用玩啦
: 说了一大堆~我已经分不清真假了~
如果不是我有空
我也很少这麽好心了,可能是因为我也是过来人吧,所以说这麽多
网友........保重呀...............
http://www.lawformosa.com/xmbnew/viewthread.php?tid=4451
发表於 2/8/03 09:53
按民法第七十八条「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
所为之单独行为,无效。」、
第七十九条「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
所订立之契约,须经法定代理人之承认,始生效力。」、
第八十条「前条契约相对人,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
确答是否承认。於前项期限内,法定代理人不为确答者,视为拒绝承认。」,
故台端所签切结书,其效力未定,...........
: 所以就说再看看~然後就回家了~
: 那我现在不要理他~当了钱就好了~另外在寄封存证信给他表明契约失效~
寄封存证信给他表明契约失效~........这是一定要的啦........
您还好算一算,大约亏个1000元内就可以搞定
我当时可是亏了好多钱
: 这样行吗?我实在蛮担心真的会负上什麽法律责任ㄉ~还是要寻求消保会的帮助呢?~
http://211.78.163.128/servicecenter.aspx
■消费申诉谘询: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服务时间 周一~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台北总会 会址:台北市大安区106复兴南路一段390号十楼之二
电话: (02)2700-1234 (02)2755-6037 传真: (02)2703-2675
: ※ 引述《ixhxgns (ixhxgns)》之铭言:
: : 挖..我刚刚跟同学去桃园的书展
: : 楼上楼下光葛罗礼就有三摊
: : 每一摊都被拉过去
: : 只好拿出第一摊的名片跟他说已经推销过了
: : 不过对方还真不死心耶
: : 一直讲一直讲
: : 说我觉得书怎麽样啊
: : 其实我很想回答他书不怎麽样啊
: : 而且推销员长得不错
: : 我同学就一直听
: : 还好我有看反黑店板
: : 有看有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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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呀肥阿
↓真 是↑
的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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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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