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tll (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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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哈啦] 大巨蛋
时间Tue Apr 21 21:30:39 2015
※ 引述《aissue (Hulenda)》之铭言:
: 标题: [哈啦] 大巨蛋
: 时间: Tue Apr 21 01:37:0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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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前辈好
:
: 小妹建筑系毕业没几年
林北建...sorry,你好,大叔我是键盘建筑师
这两天看了很多网路上的言论,我也想趁机讨论一下
:
: 最近看到新闻上网路上 大巨蛋一事吵得沸沸扬扬
:
: 具我粗浅的观察以及看了一些前辈文章的心得
:
: 大巨蛋应该是有符合(台湾)建筑法规审查
请问你知道大巨蛋"应该"符合了台湾的什麽法规吗?
可以的话请你分享一下,後续也许可以讨论得更深入
大叔我只知道大巨蛋在"蛋"的部份因为要免除"不符"建筑技术规则部份条文,
所以必须要报请内政部营建署办理防火避难性能审查
内政部营建署再将实质审查的业务委托给民间(台湾建筑中心)代审
所以严格说来大巨蛋应该是没有"完全"符合台湾的建筑法规的喔
是说防火避难性能审查有通过就是了,不过我认为这是另一个盲点,後述
(在此不讨论前述审查过程有被
叶世文操控的可能性)
:
: 但市府却拿了"日本"的法规来检讨此项目
"日本"的法规?请问你是指那一条?
台北市府公布的报告第5页第1项开宗明义就说了,
台湾的法规和制度并不完善,
所以只好参考已经兴建过多颗蛋的日本相关制度和经验,
就
整体园区进行综合性的检视
说到这边当然就要问,为何台湾的法规和制度是不完善的呢?
前述防火避难性能审查有盲点,就是因为它是因应建技规则而生
所以在性能审查中也仅针对"不符建技规则"的部份进行检讨,
而不见得会去检讨
大巨蛋周边的建筑型态、交通和环境加成效应
(在此我只能用一般常理臆测,因为我也没看过大巨蛋的性能审查报告XD)
大巨蛋周边的商业设施密集而且型态复杂,又是台湾第一颗
这样的案例,有没有就整个园区检讨逃生避难的必要性呢?
我个人认为是有的
:
: 关於体检实验的数据似乎也有不合理之处?(市府假设人数17W人)
17万人不可能吗?2013年跨年101烟火的人数纪录是85万人喔
再说...那远雄的数据是合理的吗?
远雄这麽义正词严,怎麽不赶快把条件设定数据拿出来狠打阿荣兄的脸?
:
: 法规制度好像变成了今天可 明天否
有这回事?请明示是哪一个部份
:
: 好像一般民众不会去了解这些问题
不是一般民众不会去了解,是新闻媒体搞不懂又断章取义乱解释,
造成民众一知半解,到最後就当然就变成「
不管啦,远雄就是烂!」
:
: 因为远X集团不得民心的关系 加上媒体操弄
:
: 感觉好像是为了反而反
嗯,我现在的确颇有这样的感觉
:
: 有板上的大大愿意讨论一下吗?
:
既然开了荤,就顺便连推文一起回了,望勿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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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4.79.105.247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rchitecture/M.1429551425.A.AA6.html
: 推 design7 : 以台湾人的民族性跟相关防火观念,觉得北市府用日本 04/21 01:50
: → design7 : 的法规做标准只是刚好而己!只是合约朝夕令改这的确 04/21 01:50
: → design7 : 会让人观感不加 04/21 01:50
: 推 design7 : 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在於逃难瞬间爆发的人潮 04/21 01:52
: → design7 : 推挤力量,人被踩死都有可能... 04/21 01:52
: → design7 : 以上非来自建筑界的个人浅见... 04/21 01:53
: 假设台湾人的民族性这样,那为了安全是否乾脆戒严算了
: 好像不管再怎麽空旷的地方还是有可能人踩人??
: (小妹讲话直接一点 不是讨战喔 希望有更多人可以讨论 解开我迷惑的地方)
:
大叔我觉得你这样讲,还是不要做建筑好了
然後每天关在家里不要出门不要吃东西
因为吃东西会吃到回收废油,出门会被捷运钢梁压挂
(善哉善哉,愿死者安息、生者平静、罪者受重罚)
:
:
: 推 chewie : http://goo.gl/HIZ4Ik 这篇用词虽然冲了点 但可以 04/21 10:50
: → chewie : 看一下 简言之巨蛋本来就不适用一般法规去审查的 04/21 10:51
: → chewie : 在性能设计上远雄采取了个非常低的标准...\ 04/21 10:52
:
: 文中有提到「台湾消防法规只是安全的最低限度。」
: 有在前辈的FB看了一些贴文,其实追求安全本来就是无上限的
: 就像110cm的栏杆还是会有不小心摔下去的可能
: 所以应该修法栏杆高度规定200cm吗?
乾脆不要盖好了,大家都在地面搭茅草屋,倒下来也不会压死人
你说好不好啊~
: ※ 编辑: aissue (124.79.105.247), 04/21/2015 11:51:26
: → chewie : 主要是合理吧 像步行速度的参数(1.2与1.5) 还有座椅 04/21 12:09
: → chewie : 区的问题 另外昨天刚好发生了需要全区疏散的另一种 04/21 12:10
: 所以远雄的报告太松了 但市府的报告好像也不太合理 是这样吗?
目前看起来是这样
只是大叔我觉得市府的报告不合理之处,在他报告上没出现的部份(?)
以後有机会再说了XD
: 推 oil1983 : 日本规范我相信跟台湾比相对严格 04/21 12:10
: 您好 我也相信日本规范应该较为严格 但是就看标准在哪
: 现在的感觉好像是 老师突然说
: 同学~你要考100分才算及格喔
有吗?
我的感觉反而是,学生本来只有30分,之前的老师通融说30分就及格
现在换了个老师,把原本的及格标准拿出来,然後学生就翻脸了XD
:
: → chewie : 灾害:地震 园区里的十几万人一起疏散不是没机会的.. 04/21 12:11
: ※ 编辑: aissue (124.79.105.247), 04/21/2015 12:20:16
: → a782212000 : 逃难模拟的踩人风险是有明确定义的系数与计算方式 04/21 13:34
: → a782212000 : http://ppt.cc/Ceoh 影片可以参考一下竹中提出的资 04/21 13:38
: → a782212000 : 料 算是简化型的蒙地卡罗法 04/21 13:39
其实喔,我是觉得之前八卦板有位读防灾的网兄说得很好啦
现在就是北市府拿个乱搞的安检报告,狠打远雄原本就乱搞的大巨蛋计画
後面有什麽谋略意图我也只能用猜的,反正上了谈判桌才会见分晓
只是最近看一堆有头有脸的建筑人土木人媒体人纷纷跳出来
什麽「政治又霸凌专业啦」「我们以後该何去何从啦」
看了就有气,之前
共犯结构霸凌专业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73.28.5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rchitecture/M.1429623042.A.22E.html
1F:推 marksman168 : 媒体有些看一看就好 有些报导容易误导 04/21 21:49
2F:→ marksman168 : 推键盘建筑师 04/21 21:49
3F:推 aissue : 感谢推喔 04/21 22:56
4F:推 noookami : 内行人讲外行话,光技术规则就罄竹难书...... 04/22 00:09
请先进赐教,在下必定虚心检讨修正
(话说我承认我有时候是真的蛮外行的,莫见笑)
5F:推 summerway : 推大大 04/22 01:15
6F:推 fakey : 你真的是建筑师吗?如果是你手上案子按照国内法规 04/22 07:24
7F:→ fakey : 来设计,结果换了政府就推翻,请问设计标准何在? 04/22 07:25
我个人见解,妙就妙在大巨蛋这个案子没有"国内法规"(有吗?请不吝赐教)
所以当然就产生双方见解歧异的状况,然後偏偏这一切又涉及极大的公私利益
讲白一点,我觉得大巨蛋就是先前政府放任财团乱搞,
现在要推翻反而惹来一身腥,只好乱找武器来打人
要谈到设计标准.....这个案子还差得远啦!
被台湾业主无端推翻设计的案子多如牛毛,当事人国内外统统有,
哪时候看到这些个正义人士们出来呛声?
还是因为那时候没有FB资讯不够公开所以不能怪我啦?
建筑业界没那麽小啦
另外我真的是建筑师啊!一开始不就说了,我是键盘建筑师啊(笑)
8F:推 knylin : 就说国内法规不完善,做设计时就必须参考国际规范, 04/22 11:43
9F:→ knylin : 远雄自己贪心被打脸怪谁?楼上的这种思维就知道你 04/22 11:43
10F:→ knylin : 不是建筑师啊,别再说笑了 04/22 11:44
好啦以上统统都是我个人见解,有错不意外,有语病更是正常
希望各界先进参与讨论,也好顺便修正一下我个人偏颇的观点
谢谢各位!
※ 编辑: raintll (163.29.241.235), 04/22/2015 13:28:35
11F:推 MUENFENG : 你说错了,大巨蛋是符合所有法令,其实技规当中就有 04/22 14:27
12F:→ MUENFENG : 写到,不在类组分类以外建筑,由内政部另定之。 04/22 14:29
13F:→ MUENFENG : 换言之内政部审核通过就表示符合规定。 04/22 14:29
14F:→ MUENFENG : 这就像住宅超过100M,计规或都计已无法全面监控,就 04/22 14:31
15F:→ MUENFENG : 会由环评、都审等审查手段加以约束,这就是法令。 04/22 14:32
16F:→ MUENFENG : 建筑的种类与变化太多,不可能把所有规范述诸文字 04/22 14:33
17F:→ MUENFENG : 所以必须靠审查机制,这很正常。至於审查委员有没有 04/22 14:34
18F:→ MUENFENG : 心证?当然有,法官判案也有,但这是不得以的。 04/22 14:35
非常谢谢您的指教~
不过说真的,「内政部审核通过就表示符合规定」这句话我真的不是很认同
但我也承认,这就是目前部份建筑界人士的立论争点
环评、都审、防火避难这些到底能不能称为「标准」,我个人是存疑的
更不要说这些审查的结果=法令?
我认为,所谓的标准,应该是不管送几次、给谁看,都会得到一样的结果
目前光是一个逃生步速就可以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这样的审查结果可以称之为标准,我真的无法说服自己
远雄说8分钟观众可以离开观众席,谁知道这数字是不是凑出来的?
凑数字谁不会?步速1.5m/s外加4人/m2就可以啊
(当然同样质疑也可以套在北市府报告上)
此外,技规总则编第3条说的可是
「...建筑物之防火...经申请认可者,
得不适用本规则...一部或全部之规定。」
也许您会觉得我在玩文字游戏,
但同样东西换人审查结果不同是每个建筑师都有遇过的事,
您要说通过审查就是符合法令,这个嘛.....
再次重申,我没看过大巨蛋的防火避难性能评定书,
所以不敢讲
当初审查时有没有针对全场域避难做检讨
这也是北市府报告的其中一个立足点,不是吗?
然後您底下提的范例,我是觉得不能类比啦
你太阳能发电站和太空中心也是要符合建技规则啊,有矛盾吗?
问题只是建筑物类别的认定而已,那就是
现有法条规定不足啊
对喔,这也是北市府报告的另一个立足点喽~
19F:→ bboring : 政府须公正客观,合法情况要调高标准不能叫人直接拆 04/22 14:35
20F:→ bboring : 哪个建筑师可以接受盖到一半改法条改设计的? 04/22 14:38
21F:→ MUENFENG : 如果一切都要述诸条文,请问我要盖个太阳能发电站有 04/22 14:38
22F:→ bboring : 盖到一半改法条的案子有谁敢做? 04/22 14:39
盖到一半改设计的大有人在喔,怎麽这些正气凛然的同业们没出来发声?
还是因为当事人建筑师都吞下去了,不像罗老大出来大小声,
所以旁边的人也不方便出来说话?
23F:→ MUENFENG : 条文吗?我要盖个太空中心有条文吗?当然没有, 所以才 04/22 14:39
24F:→ MUENFENG : 要用审查机制来当作标准,审查过了那怕你觉得不合理 04/22 14:39
25F:→ MUENFENG : 也是审查结论, 就是照这标准. 不能再变来变去. 04/22 14:40
26F:推 Chien0201 : 推键盘建筑师! 04/22 18:41
感谢推~
我最後再强调一下,我不是要护航北市府的报告多好多完美
那份报告的结论劈头就说要拆,说真的,有什麽强制力?
在我看来,这比较像是一个权谋,难怪会被骂
但是有没有讲到重点,我相信是有的,至少有几个争点非常值得讨论
而对远雄是不是有杀伤力,我也相信有,所以远雄从上到下都动起来啦
反正6月施工期限到就见真章
说到底我只是想藉机高谈阔论XD
※ 编辑: raintll (218.173.28.53), 04/22/2015 20:49:14
※ 编辑: raintll (218.173.28.53), 04/22/2015 20:59:18
※ 编辑: raintll (218.173.28.53), 04/22/2015 21:00:31
27F:推 bboring : 我说的是改法条被迫改设计,请看清楚 04/22 22:27
28F:推 noookami : 内行人讲外行话>>指台面上有些人掩耳盗铃,非版主... 04/23 00:52
29F:→ noookami : 从需求与基地到招标一连串的...... 04/23 00:55
30F:→ noookami : "有时"审查等於抽查,能否再通过复查考验??? 04/23 01:02
31F:→ noookami : 这就像阿帕契,有很多潜规则,一般人想看看?? 04/23 01:10
32F:→ noookami : 浮上台面经过"台风"没倒,就赚到了,反之... 04/23 01:12
嗯,稍微懂了,谢谢指教~^^
(不过当然可以讲得更明白我可以更懂一点XD)
33F:推 MUENFENG : 建议你先从法学概论学起,法令不是只有刚性法,柔性法 04/23 11:24
34F:→ MUENFENG : 与实证主义也是法令的一种,国外甚至用判例来决定法 04/23 11:24
35F:→ MUENFENG : 令的宽松,不是白纸黑字的才是法.审查作为标准这就是 04/23 11:26
36F:→ MUENFENG : 法令中授权的. 04/23 11:27
37F:→ MUENFENG : 另外,无论土管、技规、都市计画你去翻翻,一开始除了 04/23 11:28
38F:→ MUENFENG : 用语定义外,第二件事就是分类,因为不同类组的适用规 04/23 11:29
39F:→ MUENFENG : 定不同,无论步距、停车、走道宽度..都是以分类来裁 04/23 11:30
40F:→ MUENFENG : 量,当中就写了,当建筑不再类组中由内政部定之。 04/23 11:31
41F:→ MUENFENG : 这难道还不够白纸黑字? 04/23 11:31
42F:推 MUENFENG : 建筑法令是绝对无法全部述诸於文字的,这是现实. 04/23 11:41
43F:→ MUENFENG : 比方大巨蛋盖在松菸跟盖在兰阳平原,相关的条件就会 04/23 11:42
44F:→ MUENFENG : 不同,前者不是人出了建筑就没事,後者外面都空地随 04/23 11:42
45F:→ MUENFENG : 你跑.建筑法令有办法去涵盖不同环境、场所、气候等 04/23 11:43
46F:→ MUENFENG : 条件来订法吗?当然没办法. 所以才要靠审查阿. 04/23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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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我是不信任"审查"这种事啦
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不同标准的事情,我没办法信任
但这也的确是目前唯一的机制;但遵守是一回事,信任又是一回事
我是当事人我也不希望跑第二次同样的审查
但当使用者有争议时,跑第二次印证不也应该是我的专业职责?
感谢赐教啦~
47F:推 mornlunar : 我觉得是不是你拿错本记住技术规则了,呵呵 04/23 18:52
说我吗?一本技术规则各自表述,科科
※ 编辑: raintll (218.173.67.22), 04/24/2015 00:01:43
48F:推 summerway : 各自表述 哈哈 04/24 15:19
49F:→ susy88kent : 你的键盘真猛 ㄏ 07/08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