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nb16962 (呱呱)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问题] 建筑法规问题
时间Tue Sep 29 04:03:12 2015
各位大大安安
我想问关於建筑物高度限制的法规
基地临接两条以上道路,其高度限制如左:
一、基地临接最宽道路境界线深进其路宽二倍且未逾三十公尺范围内之部分,以最宽道路
视为面前道路。
二、前款范围外之基地,以其他道路中心线各深进十公尺范围内,自次宽道路境界线深进
其路宽二倍且未逾三十公尺,以次宽道路视为面前道路,并依此类推。
三、前二款范围外之基地,以最宽道路视为面前道路。
这段意思我不太了解 可以解释一下吗
如果有一块基地邻接两道路
要如何判定这块基地面前道路是哪条呢
拜托帮帮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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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sjulianacd : 这一条如果没画图,很难三言两语解释清楚。 09/29 12:56
2F:推 msjulianacd : 而且在容积管制下,建筑物高度管制的重要性大减。会 09/29 12:57
3F:→ msjulianacd : 因为建筑物高度管制而容积用不完的情况很少。 09/29 12:58
4F:推 bboring : 哈哈...这条法条真的很有趣,面前道路认定的问题 09/29 19:03
5F:推 maname : 请先确认是否是容积管制地区 09/29 21:35
6F:→ maname : 上面有写宽度最宽的那一条视为面前道路 09/29 21:37
7F:推 msjulianacd : 不是早就全面容积管制了,现在还找得到无容积率的土 09/30 02:15
8F:→ msjulianacd : 地吗? 09/30 02:15
9F:→ chewie : 容积管制地区还是要用这条16条啊 认定方法是一样的 10/02 19:26
10F:→ chewie : 只是高度限制改成用164条的1:3.6去管制 但基地哪一 10/02 19:27
11F:→ chewie : 部分的建筑向哪边投影就要看14,16条说明 10/02 19:28
12F:推 nsay : 建筑技术规则解释令汇编104-3.p120~123,有详解 10/10 15:09
14F:→ nsay : 高雄苓雅区商4.商5范围土地几乎都有受到这条限制 10/10 15:12
15F:→ nsay : 有需要用到的人多半是前後或前侧8米道路的商业区 10/10 15:13
16F:→ nsay : 因这法条用不完容积是很正常的事情。 10/10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