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ik (...一整个差)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Re: [问题] 骑楼的问题
时间Wed Dec 7 00:21:16 2016
身为一个基层公务员 会有这样的问题不外乎现在的制度
研考审计1999监察院市长信箱首长信箱各式各样的管道铺天盖地...
而我们只是小小的基层公务员阿...
建筑管理(使用管理)单位,常常说 这不是违章 骑楼垫高无法可管
请回归市区道路条例
营建署也编列经费办理骑楼整平
但奇怪的是因为骑楼属於私权
於是办理整平前要取得用户同意书才能动工
於是产生很奇特的现象
使照拿到後不管=>民众游客反映骑楼难走都是占用摊贩高低落差=>
国家编列大笔经费=>地方政府跪求用户同意=>民众大怒门前不能自己爽用?
这样的一个奇特现象
其实整平的出发立意都很良好 我在京都出了地铁拖着行李畅行无阻我也很向往
但是台湾却不是这样的 使用管理说 那不是违章 请用市区道路条例
建筑管理说 我有指定骑楼高程阿 後续不管我的事 请用市区道路条例
偏偏市区道路条例....大哥 其实好像规定的是骑楼进出人行道与道路的高差
ㄟ 那位啥不符合了建筑法 建筑管理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都说无法可管可罚???
实在不董 於是出了台北 骑楼寸步难行...
难道不是一种怠政吗?
然後中央才用大笔经费 要求地方政府配合办理
如果真要办理骑楼整平 乾脆修法给执行者武器不是更快..
还要取得同意书 取得困难执行不佳 (台北能为啥你们不能??) 我们也想阿...
对於法令实在是让非建筑背景的我困扰 不过似乎还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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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dik (210.69.40.253), 12/06/2016 08:46:04
2F:→ chewie : 都是政府向人民"借用"私有地的通行权 除了建管规定 12/06 09:23
3F:→ chewie : 以外(通常只抓新的无法管制旧的) 政府对於通畅骑楼 12/06 09:23
4F:→ chewie : (算是市区道路附属工程的一部分) 多少也该出点经费 12/06 09:24
5F:→ chewie : 整理(有些地方 如永和 没骑楼根本万万不行) 法规都 12/06 09:25
6F:→ chewie : 算是有写清楚了 只是定位模糊 您看要不要再写个函 12/06 09:25
7F:→ chewie : 请内政部再解释吧 说真的啦 骑楼都已经列在法条内了 12/06 09:26
8F:→ chewie : 已经比一些执行只靠一纸解释令就执行好太多啦 顺平 12/06 09:27
9F:→ chewie : 骑楼本意也不是坏事...就说到这边啦 公款法用的确 12/06 09:28
10F:→ chewie : 让公务员诸公们缩手缩脚吧? 12/06 09:28
11F:→ chewie : 简言之 用建筑法规定缓不济急 民国两百年也不会通顺 12/06 09:29
12F:推 aynak : 谢谢你解释市区道路定义,我去查了下确实不同, 12/06 12:53
13F:→ aynak : 法规困扰人的地方真多XD 但我还是觉得就算根据解释 12/06 12:53
14F:→ aynak : 函,#9还是有包含骑楼两侧,因为邻接地应该包含左邻 12/06 12:54
15F:→ aynak : 和右邻,当然也包含面前(现在各种加装斜坡XD) 12/06 12:55
16F:→ aynak : 同意上面说法,因骑楼有公众通行性质(道路),用建筑 12/06 12:56
17F:→ aynak : 管理处罚也有点怪,建筑只管要盖成怎样(多宽之类的) 12/06 12:57
18F:→ aynak : 虽然也是有顺平的规定啦,但一罪不两罚嘛,有通行性 12/06 12:59
19F:→ aynak : 质但在建筑管理处罚,好像也有点奇怪啊@@ 12/0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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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推 aynak : 你何不去文问市区道路条例#9是否包含骑楼与左右邻骑 12/07 03:57
21F:→ aynak : 楼地的顺平,如果答案为是,你应该就不用纠结了吧, 12/07 03:57
22F:推 aynak : 不论市区道路等不等於道路,骑楼都是道路啊?你也 12/07 03:59
23F:→ aynak : 提到寸步难「行」,由道路方面管理未尝不可,而违 12/07 03:59
24F:→ aynak : 章的定义比较严格,是针对建筑超量使用和影响都市 12/07 03:59
25F:推 aynak : 空间为主,你可以看到都跟「空间」有关。民众发怒 12/07 04:08
26F:→ aynak : 的状况也会发生在既成道路上,其实也没多奇特,就是 12/07 04:08
27F:→ aynak : 有公用性质的私有地会面临到的问题,既然国家决定了 12/07 04:09
28F:→ aynak : 要有这种私地公用的东西,处理官民冲突就是不可避免 12/07 04:09
29F:推 aynak : 的。#9说了得由主管机关编预算,为了减少冲突尽快达 12/07 04:14
30F:→ aynak : 成骑楼顺平,编预算是最直接,你要限期改善还要举 12/07 04:15
31F:→ aynak : 证(或要求所有权人举证)所有权人有无责任,显然较 12/07 04:15
32F:推 aynak : 为旷日费时,衡量之下决定编预算在我看来无可厚非。 12/07 04:16
33F:→ aynak : 解释完了,最後一提,你这回文也没回应前篇我跟一 12/07 04:17
34F:→ aynak : 楼的推文,你不回应,我实在看不出你在纠结什麽…… 12/07 04:17
35F:→ Rodik : 大大就说骑楼不是市区道路了.... 12/07 08:34
36F:推 chewie : 去函要求解释啊 我们这些一般平民解释法规哪赢得了 12/07 08:47
37F:→ chewie : 公务员呢 长官何必来问我们这些平常巴望着有解释令 12/07 08:49
38F:→ chewie : 才能照章做事的平民呢 反正骑楼通顺无障碍什麽的也 12/07 08:50
39F:→ chewie : 没有那麽伟大嘛 12/07 08:51
40F:推 chewie : 原波这位长官的跟我遇到的公务员长官们 在解释法规 12/07 08:59
41F:→ chewie : 规避都超杰出的 我们国家真是有一批好公务员啊 12/07 08:59
42F:→ Rodik : 感谢大大指教 小弟不怕做事 是制度的权责问题 12/07 10:29
43F:→ Rodik : 不是想规避 东西是我在办何来规避? 12/07 10:30
44F:→ Rodik : 只是觉得这样的规定实在让我们办得很心虚?很无依据 12/07 10:30
45F:→ Rodik : 之前说的解释函令都是去问的阿... 12/07 10:39
46F:→ Rodik : 只是中央的回答仍然不甚明确.. 12/07 10:39
47F:→ Rodik : 才想说来建筑人这边请教 如果不适当我晚点就删文罗 12/07 10:40
48F:→ chewie : 跟您说抱歉 另外回文了 12/07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