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in69 (木须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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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不实代言要连坐 艺人赞同
时间Tue Oct 5 16:03:33 2004
【记者 赖怡铃、许晋荣、李筱雯/报导 】
最近艺人代言争议不断,公平会正与卫生署、消保会共同研拟代言人规范,要求代言
人代言产品时,必须深入了解产品成分、自己进行实验等,否则一旦业者广告不实,代言
人必须负连带责任,目前手上有多个代言的S.H.E、五月天、小S、林志玲、萧蔷和林依晨
对此规范都采乐观其成的态度。
有近10个广告代言的S.H.E,接广告前,唱片公司必为他们进行谨慎评估,唱片公司
宣传统筹应慧玲表示,首要挑选就是广告主的「品牌形象」,再来针对产品进行谘询和试
用,最重要的是S.H.E也要喜欢,她说:「如果艺人不喜欢,硬接下广告在大众面前推荐
,就是欺骗消费者。」所以听到即将订定艺人要负连带责任的规范,她说:「厂商相中我
们代言,就是看中我的人气为产品说话,自然要对产品和广告负责,对这类规范我们乐观
其成。」
当红乐团五月天为4个不同属性产品代言,经纪人谢佩玲听到要立艺人代言规范时说
:「可以接受,但希望能有明确规定。」她表示,目前出状况的几乎都是药品,这也是五
月天不碰药品广告的最大原因,因很难保证效果,她说:「规范若从药品先开始,相信就
能杜绝大半广告不实问题了。」
而小S、萧蔷、林志玲和林依晨在接广告前,也都会先行仔细评估,对於设立艺人
代言规范也觉得合情理,乐观其成,并异口同声表示,不管有没有立法,接广告本来就该
谨慎。小S表示,广告多半是公司帮忙接洽,事前会谨慎评估,就像之前代言牛仔裤,她
也会先试穿,如此代言才会称职,且立法後,相信大家代言会更加小心。
萧蔷接广告一向小心,对於政府要推动相关立法,她说:「我并不担心这项决策,
我认为,反而刚好可以为大家做个警惕,在代言之前,大家应该多做一些功课。」
近期的代言女王林志玲人在法国,经纪人小任表示:「不管立法有没有通过,我们
本来就非常小心,除了要看艺人属性,当然也会先试用,毕竟这些都要负责任。」
新生代人气女星林依晨不改天真笑容说:「认同产品很重要,除了会先试用,如果
真的不喜欢,我也不想代言。」至於艺人要负连带责任,林依晨说:「我跟经纪公司会一
起透过谘商、讨论、试用後,再决定要不要接。」
资料来源:2004/10/05 星报 《恋恋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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