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Office (法律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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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代教务处公告
时间Tue Oct 19 09:45:2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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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办公室) 看板: B88A011XX
标题: [公告] 代教务处公告
时间: Tue Oct 19 09:44:32 2004
法律系代教务处公告
主旨:
全校学生均请於10月18日上网检查选课结果,
有错误者务必於10月25日之前完成更正手续,
逾期不予受理,并一律依学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格执行。
说明:
本校学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学生未按照规定办理加退选手续者,
其自行加选科目、成绩、学分概不予承认,
其自行退选科目,成绩概以零分计算」。
请各系所学生务必於10月18日(星期一)起,
上网检查本学期加退选後之选课结果
(包含课程编号、班次、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学分总数是否正确?
是否遗漏0学分之课程?)。
查询网址为
http://info.ntu.edu.tw/ ,
点选「学生」、「选课」、「选课结果查询」。
选课结果如有错误,学生应依网路上选课清单之指示,
自行列印「选课清单」及「选课更正单」,
填妥「选课更正单」并送请任课教师及学生所属学系主任签章同意後,
连同「选课清单」一并交至教务单位办理更正手续(仅限更正,并非再次加退选)。
更正手续应於10月25日(星期一)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并一律依学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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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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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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