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Office (法律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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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学分费缴费单
时间Tue Nov 9 10:05:2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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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办公室) 看板: B88A011XX
标题: [公告] 学分费缴费单
时间: Tue Nov 9 10:05:03 2004
法律系公告
1、本学期学分费缴费单已送至法律系办公室,请学士班延毕生、
选修需缴学分费课程(教育学分、语言实习、生计中心实验课程)
之学士班及硕博士班同学,尽快至系办公室领取缴费单并依限缴费。
2、缴费期限:11月10日至12月3日。
3、缴费地点:
12月3日以前於全省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或邮局各地分行、支局柜台缴费。
亦可采用ATM、网际网路、汇款、电话语音、中信银信用卡(非学生卡)等方式缴纳。
12月6日起则限於中国信托银行公馆分行缴纳(罗斯福路台电大楼正对面),
其他方式停用。
4、学分费未缴清者,次学期不得注册或暂不发予学位证书。
5、同学自11月15日起得上网查询93学年第1学期学分费明细及列印缴费单,
网址:
http://mis.cc.ntu.edu.tw/reg/
或 至计中info网页/for学生/学杂费缴费明细查询。
若有遗漏者,经查明後另行通知补缴。
6、学分费欠费催缴通知:学分费缴费期限过後,尚未缴清者,
出纳组将透过学校计资中心给予之EMAIL帐号,通知欠费同学。
请同学於12月6日以後,开启信箱查看
或至
http://mis.cc.ntu.edu.tw/reg/ 网址处查询缴费状况。
法律系办公室
9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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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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