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secu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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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重要]陈聪富老师民总课的座位~来讨论吧
时间Fri Sep 29 21:25:39 2006
※ 引述《smocca (呆呆小洛)》之铭言:
: 现在来谈谈民总课座位的问题
: 这门课几乎有大部分法律系的学生都有参加
: 另外则是外系来选修的
: 今天早上占位子的时候~我突然兴起了一个想法
: 我们应该将(中央区块)的某些部份规划为法律系学生区
: 分配比例为三组1:1:1
: 早到的同学~或者班上说好给那种有修早上一二节课~会稍微晚到的同学
: 基本上就是画三块~至於班上要怎麽协调那些位子给谁坐~再由各班讨论
: 我自己是比较建议给会稍微晚到的
: 其他的同学只好跟外系的一起抢其他剩下的位子
: (法绪的陈昭如老师有提到~以前王泽监老师就是这样规划的)
: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想法感觉怎样
: 请大家多多回文~告诉我你们的想法
: 这样我明天就可以跟另外两组的班代一起讨论了~谢谢大家
我是司二的耘豪^^
关於这个问题,各个学校都有类似情形,只要是热门的科目或老师所上的课
常常遇到这样的困扰,基本上我个人是赞同米粉学妹的看法。
在大学中,只要是本校的学生都有学习权,亦即是自己可寻求一位作为学术研究主
体的大学老师来向他or她学习,然而今天所应该划分的标准应该是
有修这堂课的同学 / 没有修这堂课的同学,只是来旁听
而非本系/外系 , 因为就大学来说我们能修这学科是因为老师愿意开这堂课
并非因为我们是法律系,所以我们就有权利修这堂课,故主导权是在於老师
大学的学生(大学部)只是依附在老师之下学习学问知识罢了,
今天如果老师要加签外系的同学,就代表着老师愿意让这位学生修习他所开的课来学
习学问,所以每位同学应该都是平等的,而法律系的同学和外系的同学间最大差异
就是这个科目或许是法律系所定的必修,而外系并不是,所以可能让同学会有
这种感觉吧:为什麽我是本科系我却没有位子!!
但我个人的浅见还是认为主导权在老师身上,就如上述理由所说。
至於我觉得同学可以争取的,是希望那些旁听没有修学分的同学能让有修的同学
优先取得座位,但由於不可能每堂上课都查选课单来看看是否有修习这堂课
所以一般而言只能透过老师来宣导,至於成效如何就需要视同学遵守的成效如何~
或许可以跟老师沟通看看,希望旁听生可以坐到最後2排或3排,留前几排给有修
这堂课的同学(有些同学就算有修搞不好也不想坐前面XD)。
以同理心而言,我们或许也想去修其他系的必修,当该科老师同意让我们修时
如果该系同学也用本系/外系的分法,我相信同学心理应该也很ㄍㄢ
就这样!~
大家可以多讨论阿~~我好像来插花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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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75.75
1F:推 linmifen:谢谢发言呀~我的小天使人最好了XD(又递了一张卡...) 09/30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