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chijc2 (宝妹)
看板B96310XXX
标题[公告]
时间Fri Sep 26 11:32:0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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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chijc2 (宝妹) 看板: B97310XXX
标题: [公告]网路加退选截止
时间: Fri Sep 26 11:26:18 2008
9月27日(周六)中午12时 网路加选截止
9月29日(周一)上午8时 网路退选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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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务必於9月28日上午9时起上网至选课系统查阅本学期第四次分发的结果,并检视整个功课表,若有并不怎麽想修的课程,务必於当日作一决定,将不想修的课程退选,逾期只能申请停修而不能再退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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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周日)上午9时起网路开放下载列印「教师同意加签单」(可至教务处网页之「网路加退选专区」列印)
同学若有下列特殊情况,始得填写「教师同意加签单」:
1.网路加选已额满,但为必修科目。
2.网路加选已额满,但为应届毕业生,不修此课无法毕业。
3.虽不符先修科目规定(或学/硕士生拟修硕/博士课程)但已具修课能力。
4.专题研究、专题讨论之类课程,本学期拟修习二门。
5.拟修习体育期别一至四之必修课当作体育五至八选修课。
6.中文系研究生拟加选超过该系规定之「修课学分数上限」。
**「教师同意加签单」须经授课教师及开课系所主管签章同意**
**加签周一至周四课程,须於10月3日(周五)下午5时前,完成核章并送达教务单位
**加签周五课程,须於10月6日(周一)下午5时前,完成核章并送达教务单位,逾时概不受理
另请注意以下二点:
1.「教师同意加签单」禁止加签冲堂课程
2.本校学生在学籍上有关「外籍生」身分之认定
系指:以外籍生身分申请入学者
故96学年度起入学学生之通识课程修课规定中,外籍生不受各院系指定领域之限制,修习通识课程达18学分即可,此所谓「外籍生」亦系「以外籍生身分申请入学者」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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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6.41
※ 编辑: wenchijc2 来自: 140.112.156.41 (09/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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