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1985 (太阳)
看板B96A012XX
标题[请益] 想请问一个法律案件
时间Mon Oct 25 16:26:23 2010
三天前,我妈在屏东家里收到一封来自卫生局的公文,
内文大意是,本人於九十九年七月八日涉嫌网路贩售验孕试纸,
违反药师法,必须在10/26前往屏东县卫生局药政课到案说明,
并携带身分证和印章和所贩售之产品及相关证书及资料等等。
收到我妈转述这份公文後,
本人察看自己在奇摩拍卖和露天拍卖上的评价都是去年年底前的,
这是不是可以证明本人在今年都没有从这两个拍卖网站上拍卖任何东西?
但也没有被人盗用帐号在我的卖场上贩卖东西的纪录。。。。。
由於担心是帐号盗用的问题,
倘若到时检方提出网路上的贩卖纪录是我拥有的网路帐号,
那我是不是也无从证明不是我本人所为呢?
我查看自己银行账簿存折里的纪录,七月八日也没有可疑的款项进入。
我在接到通知的隔天,先打通电话去屏东市卫生所,
确认过屏东县卫生局里真的有这个联络人。
再打电话给这案子的卫生局联络人,确认这个公文不是出自诈骗集团之类的。
本想从电话里得知是从哪个网路或是帐号贩售的,
但基於无法从电话里证明我是否为涉案的本人,联络人说只能等10/26到案说明时,
他会向我说明详细情形,
也请我一并提出我的网路帐号可能被他人盗用的证据和说明。
我在亲自到案了解案情前能提出的证明只有
1. 账簿存折里在七月八日没有可疑的款项汇入
我在奇摩拍卖和露天拍卖上都是去年年底前的评价纪录,
且都是买入,没有卖出行为
请问,如何提出帐号盗用的证据呢?
再者,如果真是帐号被盗用,我仍需要负什麽刑责吗?
谢谢大家看完文章并给我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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