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anger1316 (橘子骑士)
看板B97A013XX
标题[喇赛] 给大家玩
时间Thu Sep 3 14:51:42 2009
1. 今天是一个晴朗炎热的好天气, 小明起床後觉得肚子好饿喔, 便起床到楼下8-121便
利商店买早餐, 挑了一个标价30元的饭团到柜台结帐, 工读生刷完条码说'30元麻烦', 小
明给了30元後将饭团跟发票放到口袋里, 走出商店. 请问小明的买饭团的行为:
A 买饭团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及签名, 所以不成立任何契约
B 在小明与8-12商店间成立买卖契约
C 在小明与工读生及8-12商店间成立买卖契约
D 在小明与工读生间成立买卖契约
E 工读生没有把饭团放到小明手上, 所以契约不算成立
2. 承上题, 小明买饭团的行为有几个法律行为包括在内呢?
A 1个
B 就跟你说过了契约不成立阿有啥好讲的
C 管它的, 我只想知道发票有没有中两百万!!
D 3个
E 2个
3. 小明兴高采烈回到家, 从口袋里拿出刚买的饭团, 想说先去上个厕所再来好好享受,
没想到这时哥哥大明正好起床, 看到桌上有美味的饭团, 心想:管它是谁的, 先下肚为强
! 刹那之内就将饭团一啖而尽. 从厕所刚舒畅完的小明看到这一幕, 发狂似大叫:死老哥
, 还我饭团!! 请问:小明该怎麽办?
A 妈~哥哥他偷吃我的饭团啦T_T
B 唉!饭团已经不见了, 那你就直接折现吧, 请给我30元谢谢!
C 欸! 饭团是我的, 你把它吃掉了, 那就给我再买个来!
D 你偷吃我的要赔我十个饭团!!
E 老哥请你吐出来给我!
4. 後来妈妈又出门买了一个饭团, 这才化解了即将爆发的手足相残人伦悲剧, 但一波未
平,一波又起 小明怀恨在心, 於是将哥哥大明借给自己的'金瓶梅'一书偷偷卖给班上不知
道小明阴谋的文学才子皓皓, 在把书交给皓皓後也拿到200元, 没想到正要拿200元去买超
人气海绵宝宝小摺扇的时候被大明发现小明的丑事!! 请问大明能不能要回自己的书?
A 不行! 因为....因为....因为爱XD
B 可以! 因为小明偷偷卖掉不算卖
C 可以! 因为海绵宝宝小摺扇市价只有100而以
D 不行! 因为现在书已经是皓皓的了
E 不行! 因为小明已经把书卖掉了
5. 承上题, 那大明要怎麽向小明追讨自己书被卖掉的损失?
A 既然书要不回来, 就把卖了的200元吐出来吧
B 除了把书卖掉的200元还来, 还要附加海绵宝宝小摺扇当我的精神赔偿!
C 算你便宜点, 就把海绵宝宝小摺扇交出来你就走吧
D 我要书也要海绵宝宝小摺扇!!
E 我要用书招唤派大星跟蟹老板来!!!!!
6. 小明这项举动可惹毛了大明, 既然弟弟来阴的, 身为哥哥的也绝对要基於身教来个以
牙还 牙! (乖孩子不要学喔!) 於是将小明的海绵宝宝小摺扇一把抢下, 用跟国际艺术大
师村下 脓学习五年的画工将海绵宝宝的洞全部填满变成了可爱的'起士宝宝'XD, 有了另
一番人见人爱的新面貌!请问:现在被加工後价值翻涨的'起士宝宝小摺扇'归谁所有?
A 笨蛋! 问题在暴力! 抢人扇扇就是不对
B 废话!这还用问! 当然是归才华洋溢的村下脓嫡传弟子大明所有啦!
C 基於公平还是大明小明兄弟一人一半的好, 也就是共有!
D 管他谁所有快点卖钱折现比较实际!
E 拜托! 村下脓耶! 归村下大师所有, 还过份吗?
7. 小明见机想夺回已经被加工的起士宝宝小摺扇, 但没想到哥哥大明年纪稍长动作也快
, 见 家里新加盖的水泥还没乾透, 就把小摺扇插到水泥缝中. 等到小明找到以後, 为时
已晚, 扇子已经如石中剑般牢牢崁入房屋的水泥之中, 好像只能用敲不烂牌电钻在墙上打
洞才能 取出了! 请问:现在起士宝宝小摺扇的命运为何?
A 陷入水泥的那部份是不动产, 露出来的那部份是动产
B 故事好长我放弃啦
C 起士宝宝小摺扇在哪里买阿?
D 请节哀!起士宝宝小摺扇已经跟房子融为一体了, 也变成不动产了
E 一日为小摺扇终身为小摺扇, 怎麽会变成不动产呢?
8. 就在小明举起敲不烂电钻要取出起士宝宝小摺扇之时,妈妈正好回家, 看到这幕还以
为小明 因为早上饭团被哥哥抢走想不开要自杀,想上前阻止,结果踩到昨晚夜里骤雨的积
水滑了一 跤, 被手中飞起的榴槤砸中头部, 当场死亡.(T_T) 请问:妈妈名下的房屋应该
由谁继承?
A 小明跟大明, 还有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的明爸!
B 只有小明跟大明, 因为明爸早就跟明妈离婚了阿!
C 大明跟小明品性都不好, 应该把遗产给隔壁老王
D 不只大明跟小明, 连已经离婚的明爸跟明爸现在的老婆都有份!
E 生块叉烧都比大明跟小明好! 应该把房子直接送给国家充公
9. 伤心之虞, 大明小明兄弟俩已经无心管遗产的事情, 只管帮妈妈办好後事, 以不辜负
二十 余年来妈妈的养育之恩. 没想到妈妈生前的债主鸭霸找上门来说要母债子还,说欠债
总共一千万,大明说那这房子给你吧, 鸭霸说这房子只值五百万, 另外还有五百万你也得
还! 请问:鸭霸的要求是否合乎98年一月新修正的民法规定?
A 还钱干麻? 还潜能?当饭吃吗?
B 合个大头! 何时母债全部要子还了, 遗产就五百万, 明妈的债最多就还这样啦
C 明妈你也帮帮忙~ 还完债再走吧XD 五百万不是小数目耶...
D 当然不! 因为只要还五百万, 所以之前我付给你的七百五十万你要还两百五十万给我
E 一千万就是一千万, 母债子还没话说阿!
10. 若依据明妈与唯一债主鸭霸的约定, 房子在继承後变成鸭霸所有, 但鸭霸不忍大明
小明兄弟变成无壳蜗牛, 就把房子租给兄弟两人继续居住, 约定每月租金一万元. 但生不
逢时, 恰巧遇上金融海啸, 资金周转不灵急欲变现, 就将房屋卖给好朋友钠霸,请问兄弟
俩会不会就此没地方住了?
A 不会啦! 只是把房子卖掉没那麽恐怖吧!
B 赶快找新的地方住吧......
C 听说大陆来的组合屋没有甲醛耶...要不要考虑一下?
D 觉对不会! 只是现在房东变成钠霸而已, 租赁契约还是有的
E 安啦! 因为不管什麽情况都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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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8.161
※ Oranger1316:转录至看板 B98A013XX 09/03 14:56
1F:推 ROCSimonLiu:可以拿来当个复习XD 09/03 16:12
2F:推 narcimeow:第四题为什麽是第三人在追讨...大华是谁 囧rz 09/03 19:28
3F:推 narcimeow:抱歉我是法学乱入 Orz... 09/03 19:31
4F:推 ROCSimonLiu:是在明华园XD 09/03 19:33
5F:→ NTULin:楼上糟糕学长ㄟ~ 09/03 19:55
6F:推 gdfrance:好好笑XD 我有认真的作答喔:DDBDA BDABE 09/03 20:12
7F:推 narcimeow:第一题不是B吗..楼楼上也不错糟糕XD 09/03 20:15
8F:推 ROCSimonLiu: BDBEA ADBBE 09/03 20:24
9F:推 ROCSimonLiu: D 09/03 20:25
10F:推 gdfrance:啊 我key错! 对是B 09/03 20:51
※ 编辑: Oranger1316 来自: 61.229.70.34 (09/03 21:04)
11F:推 ROCSimonLiu:王悲这是你原创的吗? 09/03 21:34
12F:→ Oranger1316:那个是 非湿不可 上面的唷 我用复制贴上得弄好久=.= 09/03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