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nhou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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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问关於林老师行政法法典规定
时间Fri Jan 8 02:23:51 2010
抱歉,打扰各位同学
小的想请问,之前林明锵老师行政法期中考时,试卷上写着
得参阅未注记之六法全书
所谓的"未注记"是指什麽意思?
是不得写字注解这类的,还是连划线打圈星号这些均不可?
另外,我看有些同学携带许多法典
请问法典中是不是不可以有判例或解说? 如学习式六法?
自行影印的解释理由书可带否?
不好意思,小的因为是外系学生,不太清楚法律系考试的惯例
谢谢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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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47.89
※ 编辑: zinhou 来自: 218.166.147.89 (01/08 02:25)
1F:推 ROCSimonLiu:可以有判例解说 自行影印的会有嫌疑不建议 01/08 02:26
2F:推 ROCSimonLiu:未注记的意思应为不可在六法上有文字叙述 01/08 02:27
3F:→ zinhou:谢谢楼上! 所以说划线打圈这些没关系对吧~不过没想到解说也 01/09 10:17
4F:→ zinhou:我以为有名词解释这种的不可以..谢谢 01/09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