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51222002 (深海大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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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认真] 让我们聊聊法律
时间Thu Dec 3 23:56:58 2009
今天晚上有在霖泽的人,应该都有看到寒夜中直排万才而去的长龙。
虽然戴立忍没来(让我没办法知道距离煞到贵錀镁还缺什麽),但整个不能没有你电影的放映座谈,在我眼中非常成功。
我觉得这是ㄧ部草根性很重的电影,情节中传达的冰冷制度,背後支撑的文化底蕴深深紮在台湾的泥土中。
特别他呈现的都是台湾的官僚体系与法律面对真实个案产生的荒谬。
所以我觉得,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这部电影,会有很多感触的。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今天真实事件的主角参予了座谈,他用不甚标准的国语,告诉在场的人ㄧ个小故事。
简单介绍,他是女儿的亲生父亲,但法律上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母亲怀孕时的配偶,所以当他要带七岁大的女儿去报户口时,不仅没办法办,而且女儿还要被带去社工局安置。
他说,他在庭上告诉法官,既然我不能养他,那我就不养好了。
法官说不行,你在事实上有抚养你女儿的责任,若是你抛弃他的话会犯遗弃罪。
他告诉法官那好好我养他总可以了吧
法官说:那也不行,你在法律上没有监护权,不是法律上的父亲,所以不能抚养他。
他话语暂歇。
全场鼓掌。
paradox,法律的目的是要扞卫事实的正义,但最後到底反映了事实还是法儢本身,而法律本身又意味着什麽,若法律不为事实存在,他拿什麽当内涵?
随着学的越多,我们越来越会懂得如何用法学角度思考问题,但最後会不会反而偏离了真相,我懂得还太少,但希望能ㄧ直记得今天电影与座谈中提到的ㄧ切。
我不禁想起JR或肉圆在课堂上常常提到的ㄧ些事。
先当普通人,再当法律人。
以上仅供分享。
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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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1.84
1F:推 meng101:推一 12/03 23:59
2F:推 ohfanel666:我虽然没去看,但是原po说得不错 12/03 23:59
3F:→ meng101:我只约略地看过一遍..只是觉得很多事情都会处於两难 12/04 00:00
4F:→ meng101:既怕太松散又怕太严谨..我们已在力求完美的过程中 12/04 00:01
5F:→ meng101:只是也许永远不会有到达的一 天 12/04 00:02
6F:→ n51222002:我只是想说,法学理论是我们以後不管判断或做研究的 12/04 00:04
7F:→ n51222002:方法学,但这个方法学所导出的结果,举电影来看 12/04 00:04
8F:推 ohfanel666:法律并不完美,因为订定法律的人并不完美~By 夜神把拔 12/04 00:05
9F:→ n51222002:是荒谬。 所以我们会成为什麽样的法律人,狠重要。 12/04 00:05
10F:→ n51222002:法律有他的极限,这倒是我们得早点接受的事了。 12/04 00:06
11F:推 meng101:楼上两位都说得对极了..成事在人..制度本身只是死物 12/04 00:07
12F:推 gp6cji3:更正一下 应该是「先当普通人,再当法律人」 XDD" 12/04 00:08
※ 编辑: n51222002 来自: 140.112.241.84 (12/04 00:09)
13F:推 frank17:看完有许多启发,制度上的瑕疵,对弱势族群的同理心,不胜 12/04 00:17
14F:推 gp6cji3:话说 我今天也很想去看 无奈英文课要上到六点二十.... 12/04 00:19
15F:→ frank17:枚举,当学的越多就越被僵化的思考牵制。 12/04 00:20
16F:推 hg7318480:司法的乱入一下XD。我倒是对他说的另外一句话很有感触: 12/04 00:26
17F:→ hg7318480:法律保障了多数人的权利,但保护不到每一个人的权利。 12/04 00:26
18F:推 gp6cji3:楼上快说说让我们也感触一下吧XD" 12/04 00:26
19F:推 gp6cji3:其实就是价值观的冲突跟法律体系的稳固吧... 12/04 00:28
20F:→ gp6cji3:很多时候法院的判决 甚至是老师的见解 也不一定认同 12/04 00:29
21F:→ n51222002:嗯嗯,法律有极限。 但不能因此就不去挑战它的缺憾吧 12/04 00:29
22F:→ n51222002:今天的问题很有趣,他明明是孩子亲生的父亲 12/04 00:30
23F:推 meng101:就像威权体制的统治者也说要安稳就必须服从 12/04 00:30
24F:→ gp6cji3:有的时候 更只沦落於所谓的法律技术层面的运用.... 12/04 00:30
25F:→ n51222002:但因为法律本身对於父亲身分认定的条件不完善 12/04 00:30
26F:→ n51222002:所以明明理所当然对的事情,竟然变成「违法」 12/04 00:31
27F:→ n51222002:当他觉得荒谬,用结构下给予他的知识希望寻求帮助时 12/04 00:31
28F:→ meng101:我有点疑惑为甚麽不能用DNA的方法做监证? 12/04 00:31
29F:→ n51222002:给予的ㄧ切回应都是冷漠的,敌意的, 12/04 00:32
30F:→ n51222002:他被迫在荒谬的情境中遵守荒谬 12/04 00:32
31F:→ n51222002:我觉得在这个时候就不能用所谓法律有灰色地带来解释 12/04 00:33
32F:→ n51222002:法条的上位概念感觉是有问题的 12/04 00:33
33F:推 gp6cji3:其实我还蛮多时候赞成采所谓英美式的个案... 12/04 00:34
34F:→ n51222002:所以我觉得就电影的案例,不能用法律照顾了多数人来稀释 12/04 00:34
35F:→ gp6cji3:或者混搭着用嘛 哈哈(这时候就会被或破坏法律安定性 埃) 12/04 00:34
36F:→ DummyWang:我还在想什麽东西排这麽长让我无法从残障坡道下去XD 12/04 00:34
37F:推 meng101:但英美法容易受旧有的思想影响.. 12/04 00:35
38F:→ gp6cji3:楼上来乱的嘛XDDD 12/04 00:35
39F:→ gp6cji3:(我是指D开头= =) 12/04 00:35
40F:→ meng101:我还以为班代干嘛攻击我XDD..哑铃王也太後知後觉吧 12/04 00:36
41F:→ n51222002:推哑铃王大好人 12/04 00:38
42F:推 gp6cji3:因为会举哑铃吗XDDD 12/04 00:38
43F:推 meng101:班代弄一弄原来的学术讨论风就不见了 12/04 00:40
44F:→ meng101:还想把这篇变成财一第一篇有营养的爆文 12/04 00:40
45F:推 gp6cji3:哈哈是哑铃王先天外飞来一笔好吗 好啦好啦各位看官请继续~ 12/04 00:42
46F:→ gp6cji3:是说 推测 当时可能还没有验DNA的技术~ 12/04 00:43
47F:推 gp6cji3:或者 好啦我其实不知道到底法定代理人的形成为何 也许即使 12/04 00:45
48F:推 meng101:是喔...各位继续吧..为免再迟到我该去睡了..明早7时起床~ 12/04 00:45
49F:→ gp6cji3:能验明是亲生父亲 也未必符合成为法定代理人的要件= = 12/04 00:45
50F:推 ohfanel666:问题是出在僵固的法律,亦或是僵化的执法人员? 12/04 01:24
51F:推 superdejavu:mm...我印象最深刻也是这一段耶~~ 12/04 09:54
52F:推 imanny:我也超想看的啦!!!! 12/04 21:35
53F:→ milkyamy:唷呼,我也好想好想看啦XDD" 12/04 22:25
54F:推 milkyamy:有时在宪法的飘忽抽象和民总的细节技术之间, 12/04 22:29
55F:→ milkyamy:除了避免成为所谓法匠外,似乎有些什麽还是可以再补足的 12/04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