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ushuy (Yuhsuan)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 发界外球移动
时间Mon Nov 28 01:03:40 2005
※ 引述《scad (就是烦...)》之铭言:
: Q:A4发边线界外球,双脚向右方移动一步,
: 再向左方移动一步,两步皆不超过一公尺,
: 是否为例?
17.3 规定
17.3.1 球员发界外球时,不得:
‧超过五秒球才离手。
‧持球时踩进场内。
‧发球离手後,使球触及界外。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再度触及。
‧直接使球中篮。
‧发球员在球离手之前或同时,於裁判所指定的发球点,
横向移动多於
一个方向或超过一公尺以上。场地允许的话,球员可朝界线作垂直向
後的移动。
双脚向右移动一步,已经算是一个方向了,再向左方移动一步,
就移了另外一个方向,所以违例。
但是如果仅移动一只脚,再踏回来,就没事。
陈传仁老师在 A&P 的裁判研习会有解读过这一条规则,
不知道我有没有误解老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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