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 (恶魔猎人)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Re: [问题] 进攻犯规or防守犯规还是...
时间Wed Feb 8 00:19:08 2006
※ 引述《sacra ( )》之铭言:
: 最近这几个月打球.常常...
: 情况:
: 小弟跳投时.双手尚未离开basketball时(也就是当时还抓着球)
: 被防守球员直接拉了下来..但他的手是压在球上..
: 而我就直接被他从空中扯下来...因为我还抓着球
: 简单来说:
: 就是我抓球.他压球.球拉我...
: 就是这样...
: 那这样是我犯规还是他犯规.是怎样的犯规?还是都没有?
: 不知道这样说清不清楚...
: 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这长期以来的困惑..谢谢..
如果完全没有身体接触的话
落地後还是呈现这样的状态
吹争球的机会应该是有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十九是你走步
百分之一是他犯规不过我想应该是裁判的角度问题才会这样吹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6.175.243
1F:推 philips448:请问百分比是怎麽订出来的 @_@? 02/08 01:28
2F:推 AEM:为什麽吹争球的机会应该是有百分之八十?我感觉是零耶 XD 02/08 02:49
3F:推 peterp:因为角度问题,况且没有身体接触裁判能吹什麽,心理会想吹ꨠ 02/08 10:55
4F:推 chihhua:规则上怎麽写的? 02/08 13:04
5F:→ thomas6969:这样状况怎麽会吹争球呢??? 应该是走步违例吧!!!!! 02/08 16:00
6F:推 MILD8:"有75%是J..有25%是7..不是J就是7"....同样的道理吗??= =a 02/08 17:19
7F:→ MILD8:P大应该是以裁判之外的立场来订"百分比"吧.... 02/08 17:21
8F:推 MILD8:不过依照规则这是没有办法吹争球的喔... 02/08 17:24
9F:推 MILD8:进攻球员落地时违反合法的足部移动原则..所以是走步违例.. 02/08 17:28
10F:推 twngsm:那如果他偷用牙签怎麽办?? 02/09 00:14
11F:推 AEM:那你可以用图钉回敬他的牙签 02/09 01:39
12F:推 sssxyz:我也觉得争球的吹判比较好 此情况下..... 02/09 12:28
13F:推 MILD8:牌角比较好用....多了颗饭粒五筒都可以便四筒了~ 02/09 16:44
14F:推 chihhua:不要只是看感觉...问问看规则怎麽写的... 02/09 17:02
15F:推 MILD8:恩...以前学长也是跟我说要吹"争球"...不过实际了解规则... 02/09 17:10
16F:→ MILD8:没有条文可以说明这是争球情形... 02/09 17:11
17F:推 MILD8:规则对争球的定义是双方在不以暴力方式争抢下仍无法取得控制 02/09 17:15
18F:→ MILD8:球的状况下才构成争球..可是此例防守方完全合法防守..而进攻 02/09 17:16
19F:推 MILD8:方落地构成带球走违例..若宣判争球则使进攻方得利~个人看法 02/09 17:21
20F:推 sssxyz:嗯 多看看比较常发生这样情况的NBA 争球是比较多的.... 02/09 21:17
21F:→ sssxyz:而我个人不觉得关於这方面NBA&FIBA会有落差 ..... 02/09 21:19
22F:推 AEM:NBA跟FIBA真的没有落差吗? o__________O 02/09 22:15
23F:推 MILD8:开赌盘..我赌有..P.S:有人有NBA的规则跟裁判法吗??XD 02/09 22:22
24F:推 chihhua:就说了不要只看感觉...裁判不能只是跟着感觉走... 02/10 08:10
25F:推 scad:让它带着我~~~ 02/10 08:53
26F:推 sssxyz:啊 我是指对於标题的这类的情况 并不包含其他的情况... 02/10 10:18
27F:→ sssxyz:有的时候 NBA 对於碰撞的吹判甚至更严格於 FIBA .... 02/10 10:19
28F:→ sssxyz:这也是 TD 上次被惹毛的原因之一 02/10 10:20
29F:→ sssxyz:至於没有落差指的是吹判上的精神 而不是细部的条文... 02/10 10:21
30F:→ sssxyz:感觉对於裁判也是很重要的 只钻角尖於文字会流於机械.... 02/10 10:22
31F:→ scad:标题? 碰撞? 不懂ㄟ 这篇文章不是在讨论碰撞吧? 02/10 15:40
32F:推 sssxyz:我稍微扯远了点....XD 02/10 16:28
33F:推 ycchung:Basketball for Everyone(中文书名:EZ话篮球)里面有 02/10 22:23
34F:→ ycchung:不要再东扯西扯了,拿点有依据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论点OK? 02/10 22:25
35F:推 AEM:神鸟生气了………………@@||| 02/11 00:18
36F:推 ycchung:因为有问题都不查一下有依据的书,都道听涂说就信以为真 02/11 09:17
37F:→ ycchung:特别是现在的球评、主播,当然还有一些花痴球迷 02/11 09:18
38F:→ ycchung:然後就用这种自以为的规则开骂(不是讲在这里讨论的人) 02/11 09:19
39F:→ ycchung:即然大家都在这里学习了,总该要学一下找资料吧 02/11 09:20
40F:→ ycchung:老是不找资料,就随便说规则没有之类的话,怎麽进步啊 02/11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