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ziya (ftziya)
看板BASKET-RULES
标题[资料] 篮协委员会2008公布的判例
时间Mon Dec 8 23:59:05 2008
主 旨:判例统一解释。
公告单位:中华民国篮球协会技术委员会
公告时间: 97年12月8日
公告内容:有关特殊判例,经技术委员会讨论後,统一解释如下:
针对规则的新增,技术委员会讨论有关判例公告如下;请依此判例执行。若有
不妥,将由国际篮总做出新的解释後修正。
第28条 八秒
判例:A1由後场向前运球,当运球员A1跨越中线、双脚在前场球仍在後场
或双脚在後场球在前场时,A1停止向前的动作,并持续运球。
(a)A1运球时,球无意间:失去控制或与身体接触後,在後场滚动。
然後球被A队在後场的球员(含运球员)或是跨越中线的同队球员控制。
(b)运球员A1跨越中线运球时,A1用拍拨的方式将球拍拨给跨越中
线或是处於後场的同队队员。
解释:
(a)没有违例,八秒持续计算。跨越中线的同队球员控制球时,球进入
前场,该球员不得使球回後场。
(b)违例。当运球员用拍拨的方式,拍拨给跨越中线或是处於後场的同
队球员。拍拨之时,运球结束,球即为进入前场。
第30条 球回後场
判例:A4在A队後场企图传给在前场的A5制造快攻。B3,在B队前场(A队後场)
跳起并在空中拦截此传球,之後,B3落地时脚跨越中线。
(a)B3落地时脚跨越中线,立刻原地运球或向後场运球。
(b)B3落地时脚跨越中线,然後抬起在前场的脚。
(c)B3落地时脚跨越中线,然後将球传给跨越中线或是处於後场的同队
队员。
解释:
(a)(b)(c)皆为回後场违例。当B3落地时脚跨越中线,B3现在被
视为合法的落在後场。紧接着因控球员B3身体部分与前场接触,则视为
球进入前场,该球员不得使球回後场。
下列判例为2006原公告之判例的修正(参考2008国际篮总官方解释)
判例(一):1.比赛开始後,当在发界外球时,球仍在裁判手上或在发球员可
处理的位置时,比赛球场上防守球员对发球队的球员造成身体
接触并宣判犯规,该犯规应被判为违反运动道德犯规。
2.进攻队发界外球时球已离手,防守队对进攻队造成身体接触,
防守队被吹判犯规应宣判防守队普通犯规,除非在裁判的判定
下,防守队的犯规违反规则36.1.4有关规定,应宣判违反运动
道德犯规或是夺权犯规。
判例(二):在记录台对面中线的延伸线发界外球的球员发生违例,球将由对
手在原发界外球的位置发界外球。发界外球球员得以将球传给比
赛球场内任何位置的队友。
资料网址:
http://www.basketball-tp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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