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gnlanguage (多想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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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两个问题想要请教
时间Tue Jan 11 16:41:51 2011
※ 引述《CarsonT (caRt)》之铭言:
: 为什麽要引用第九条这个只适用於比赛开始或各节开头的条例呢 = =
: 原问题说的应该只是一般的界外发球, throw in(第17条)))
: 如果我的解读没错的话
: 手边没有中文版的规则, 就先贴英文版的23条款部分场内/场外球员界定
: 加上个人翻译... 如果有正确中文版的规则请告知.
: 23.2.1 The ball is caused to go out-of-bounds by the last player to touch or
: be touched by the ball before it goes out-of-bounds, even if the ball then goes
: out-of-bounds by touching something other than a player.
: 在球出界前, 最後一名球员去摸到球或被球触碰到, 将导致球出界;
: 就算球将出界前还有碰到其他非球员的物体.
: 23.2.2 If the ball is out-of-bounds because of touching or being touched by a
: player who is on or outside the boundary line, this player causes the ball to go
: out-of-bounds.
: 如果球出界的成因是被场下球员给触碰到(无论经意与否), 这名球员导致球出了界.
: 之前对於板大们的判例持有疑问, 不过看完规则後, 我的解读如下:
: A发球进场, B(防守方)拨球出界 (1), 球在场外触及A(2)
: 如果单看(1), 则B该负起责任, 球权仍为进攻方所拥有, 根据23.2.1
: 但因为(2), 在判断球出界前, A这名场下球员碰到了球,
: 则B将球碰出界的责任化无 - 依据23.2.1, 因第二名球员的参与排除了B
: 所以改适用条例23.2.2, A丧失此次球权
: 因此判决无误 ...但是引用条款出错
: 个人见解, 如果有错请再帮我更正 ^ ^
: ※ 引述《clark86913 ()》之铭言:
: : 比赛还没开始之前 场上有几人不重要 但是规则明订
: : 9.3 一队在球场上准备比赛的球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
: : 反之,球赛『开始时』,一队『场上』须有五人,
: : 此时站在界外发球的人的状态是『场上的界外球员』而非场外球员
: : 何谓球赛开始?
: : (原本引用8.6 我眼残没发现有更好的就在9.3上面 =.=)
: : 第9条 每节或比赛的开始与结束
: : 9.2 其它各节开始於发界外球後,当球触及比赛场上球员或被比赛场上球原合法触及时。
: : 所以当球发进来被防守球员碰到的时候比赛就已经开始了
: : 因此比赛开始後 球经由防守者拍拨至界外的进攻球员身上而出界
: : 球权由防守方获得 得证!
第23条 球员出界及球出界
23.1 定义
23.1.1 球员身体任何一部分触及界线、界线外的地板及界线、界线上方或界线外除了球
员之外的任何物体,就是球员出界。
23.1.2 球出界是指球触及:
‧ 界外的球员或任何人。
‧ 界线、界线外的地板及界线、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任何物体。
‧ 篮板支架、篮板背面或比赛场地上方的任何物体。
23.2 规定
23.2.1 最後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球员,就是使球出界的球员,纵使球最後触及其它物体
而非触及球员而出界亦然。
23.2.2 一位站在界线上或界线外的球员触及球或被球触及时,该球员使球出界。
23.2.3 争球过程中,若求员踩到界外或该队後场,则形成跳球状况。
是要这些条文吗???
一切引用自2010国际篮球规则二人、三人裁判法书内条文
若有错误/错字请自行参阅书本 本人一概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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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80.252
1F:推 CarsonT:谢谢补充 - v -b 01/11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