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nstay120 (娶不到达妮娅不死了)
看板Base_Picket
标题[公告] 水桶公告
时间Mon Oct 26 10:41:20 2026
本板板规规定,非检举案之当事人禁止於本板发言
一、总则
5.
非检举案之当事人,禁止於本板发言,所称当事人,为实名检举者、被检举
者及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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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gtaFQgR (Base_Picket) [ptt.cc] [文章]
#1gtZ10hW (Baseba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_Picket/M.1792951258.A.A9B.html │
│ 匿名管理编号: 543189 (同一人号码会一样) │
└──────────────────────── [再按 Q 切换价格列表] ─┘
1F:推 mcharuko: 补充: 据被检举人引述及原内文,明显可知被检举人知晓有10/26 02:27
2F:→ mcharuko: 利用"放水"与网友笑讽推文混为一谈情事,属明知故犯,除10/26 02:27
3F:→ mcharuko: B-5外建请永桶10/26 02:27
mcharuko非本案之当事人,於本检举案发言
依板规处分水桶30日
另提醒,本板板规3-1已有明文规定,以匿名检举者视为放弃补充检举意见之权利
纵使於推文中自承为该检举人之本人,但从尽可得知之外观上而言
检举人系为Anonymous,并一组由站方给予之匿名管理编号
在板主向站方申请查询并得知ID之前,无法将两者勾稽核对
本板早於此篇已有此类说明
#1gIkOzTe (Base_Picket)
三、检举人注意事项
1.本板发文帐号得使用系统预设之Anonymous,不得输入他人ID
应实名检举之违规请用本人之ID,以匿名检举者,於检举文发出後
视为放弃补充检举意见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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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ball板权益提醒: ║
║1.板主不受理任何私信检举,
请至Base_Picket依程序提出 ║
║2.如对判决有异议或有板务建议,您可至SP1_Baseball依程序提出沟通或建议 ║
║3.帐号遭盗用而致水桶,应先至ID_GetBack完成复权後至SP1_Baseball提出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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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8.167.21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_Picket/M.1792982482.A.B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