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mbdamiss (让我原谅你的无知)
看板BigShiLin
标题Re: [情报] 有纵火犯
时间Fri Feb 27 20:46:08 2009
各位版友,邻居们:
大家可以安心了!纵火犯已经被抓到!!
他坦承无讳,不过态度相当「无赖」
一副我们拿他没辄的感觉,不时装疯卖傻,痴颠作态
纵火犯是中和那边的人,他说是搭公车过来的..
警方已经将他以公诉罪移送法办了..
接下来,就是法律的问题~
他的家人似乎不打算出面,可是我家损失约4-5万元
实在不甘心就这样算了,所以....
如果有懂法律的版友,可否给我一些意见?
(为了不占用版面,方便的话请回我信箱)
希望法办罪犯之际,无辜受害者也能索赔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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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208.1
1F:推 g623211:没有办法就讨不回来呀 还能怎样 02/27 21:39
我们是不能怎样阿~就算看到犯人态度嚣张,我们也只能乾瞪眼,拿他没辄
这就是无辜受害者的悲哀!
只是伤痛很难平抚...深夜中惊魂未定去灭火的心情,看着家园满目疮痍的悲痛,
受尽员警与消防队员的冷朝热讽,阮囊羞涩又得准备未来开支的心情
您应该不能了解..所以才会如此说........
2F:推 PayHome:提起毁损告诉? 02/27 21:52
3F:→ PayHome:检察官应该会找你家当证人、要口供,所以顺便问问吧 02/27 21:52
4F:推 Anda:犯人常常只要装精神异常 就可以逃过很多责任..哎.. 02/27 22:16
5F:推 advr:可主张民事侵权行为。 02/27 23:31
6F:推 OGCeveryhour:恭喜抓到凶手!! 可主张附带民事赔偿 记得把一切受损 02/28 00:46
7F:→ OGCeveryhour:的东西拍照存证 保留所有的维修费用收据 精神损失理 02/28 00:49
8F:→ OGCeveryhour:应也能列入求偿 02/28 00:49
9F:推 wizard828:应该可以算民刑事竞合吧? 这钱可赔多罗... 02/28 01:08
10F:→ xxxxxx631:有抓到真好 希望原po家里後续处理能顺利~~ 02/28 01:22
11F:推 MONKEY172:有抓到真好! 至少不会人心惶惶~ 02/28 01:23
12F:推 OGCeveryhour:不过原Po也要有心理准备 1.官司通常要几个月以上才.. 02/28 10:12
13F:推 OGCeveryhour:2.就算判赔 犯人只要脱产 受害人也难以拿到赔偿 +__+ 02/28 10:14
14F:推 OGCeveryhour:无论如何 抓到人 就是最大的安慰啦!! 拍拍~ 02/28 10:40
谢谢大家的关心!
因为纵火犯是接近流浪汉的身份,无人愿意出面解决,我们求偿的途径已然断绝
所以仅只保留法律追诉权,(因为就算提告了,前几位版友说的情况也是必然发生)
警方已经移送这起案件,大家也可以放心了~
只是希望这个社会对这种事件多一点关怀与温馨,
不要事不关己,不要冷漠旁观,更不要对受害者以各种方式二度伤害....
谁都不希望遇到这种事情,所以请多一点同理心,好吗?
如果作不到,请保持沈默,我们不需要冰冷言语与漠然眼神的关注!
谢谢!!
※ 编辑: lambdamiss 来自: 114.42.216.225 (02/28 14:39)
15F:推 qin:他没钱 这时候就要来黑的罗...(误) 03/01 00:04
16F:推 ekimlcl:不能让他进精神病院之类的吗? 03/01 14:58
17F:推 CacTus69:可是进神经病院就没人赔钱了不是? (那还是来黑的吧...) 03/01 19:50
18F:→ HappyGal:sorry路过搭咀...感觉上整个司法制度有问题 03/02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