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ou92710007 (Bloody Monday)
看板BigShiLin
标题[新闻] 士林夜市行乞不劝阻 警:触法
时间Tue Mar 30 13:06:54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30/1/22z66.html
2010/03/30 09︰05
观光客到台北市旅游,包括大陆观光客、日本、香港、欧美观光客,几乎都一定会到士林
夜市,体验一下台湾的夜市特色,不过也因为人多,士林夜市常会有乞丐在路边行乞,影
响行人通行,也有民众觉得有损台北市的国际形象,警方表示,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2
条,乞丐不听劝阻继续行乞,可以处3天以下拘役。
(林丽玉报导)
台北市士林夜市,远近驰名,许多国外观光客到台北市旅游,一定要到士林夜市走一趟,
包括士林夜市的小吃美食、夜市服饰、饰品杂货,只要一到晚间,士林夜市人潮从没停过
,加上年底,台北市就要举办国际花博会,除了中山北路的花博LED路灯已经建置完成,
士林夜市更被北市府列在花博的二轴带上,不过民众到士林夜市观光,常会发现有乞丐路
边行乞,已经影响行人通行,不过有民众反映,士林夜市常常发现有固定乞丐行乞,警方
有没有劝阻取缔?还是置之不理?
士林分局副分局长吕金上表示,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如果有乞丐在路
边有行乞行为,如果不听劝阻,他们可以拘役三天以下,或科12000元罚锾。
甚至如果阻碍交通,也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罚处300元的罚款,不过
乞丐属社会弱势,除非民众报案检举,管辖警分局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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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225.81
1F:推 Slime:真的拘役的话 谁敢摸他.. = =" 03/30 13:08
2F:推 dunn:不劝阻?! 是不听劝阻吧XD 03/30 13:31
3F:推 iamhsg:标题的意思是警察不劝阻 触法 XDDDD 03/30 14:42
4F:推 shiuan348:标题很幽默 03/30 15:00
5F:推 leochih:台湾的乞丐应该也要学学犀利哥了 还有通告接呢 03/30 18:17
6F:推 kevin510136:我在想真的有人会给乞丐吗?乞丐真的很恶心!看到乞丐 03/30 20:18
7F:→ kevin510136:每个人能闪多远就闪多远,真的很想请警察把他们都赶走 03/30 20:21
8F:→ kevin510136:少打个"钱"..真的会有人给乞丐钱吗?? 03/30 20:24
9F:推 a127n:我想没有几个人真的愿意当乞丐的,他们也是人 03/30 20:41
10F:→ kevin510136:有手有脚,可以找个工作做吧,拿招牌之类的,任何都做 03/30 20:51
11F:→ rrea0204:会沦落当乞丐自尊心都放下了可以视而不见何必批评 04/05 14:46
12F:→ rrea0204:举牌工作也不是要有就有还不一定抢得到呢 04/05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