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104 (Jav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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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垒球规则
时间Sun Nov 4 23:36:35 2012
垒球:
壹、比赛制度:
1. 预赛采分组五循环和四循环赛制取八强(以积分率前八高者)。
2. 复赛采单败淘汰制。
3. 预赛有和局,复赛无和局,采突破僵局制。
4. 分组晋级条件:1.积分率 2.失分率 3.得分率 4.胜率 5.对战胜负 6.抽签
5. 积分率算法:胜队积分三分,和局各得一分,积分率=(总积分/总比赛场数)
失分率:每一场比赛失分加总/总共比赛局数 失分率越低名次越前面
得分率:每一场比赛得分加总/总共比赛局数 得分率越高名次越前面
6. 各队於比赛前 30 分钟要完成检录与验证件,其有效证件为选手证,否则视同弃权,
弃权以 7:0 判定。
7. 除非打雷,否则遇雨比赛依然照常进行(若遇台风或政府公布停班则会视情况而定)
8. 一队报名最多 25 人,单场检录最少 10 人、最多 18 人。
贰、比赛规则:
采用中华民国慢速垒球协会 2011-2013垒球协会的规则为标准。
球具品牌型号: 华樱500型
场地:琼林球场3面、光复球场2面
参、特殊规定:
1. 本次比赛,击球员自打击开始到出局前或得分为止,必须戴双耳头盔(球队自备),否
则击出之球为安打球,或得分只要头盔掉落,皆判出局(发生冲撞而掉落暨死球状态
除外),不得异议。
2. 打击从一好一坏开始,比赛好球带的高度是 1.82 公尺以上高度不限,落地球击中好
球板及本垒板均算好球。比赛以7局60分钟为限,4局差10分,5局差7分则提早结束比
赛。另外赛末局比赛时间不足5分钟时,裁判得宣布结束比赛。
3. 於本垒板前 4.5 米处有封杀线,越过此线不得回垒。
4. 不服从裁判判决、不遵守大会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
5. 有 EP 制度(安排 EP 则为11人打击),打击顺序不限(但女生棒次不能连在一起)。上
场守备人数10人,内含至少2名女性球员,守备位置不限。更换球员女生换女生,男
生换男生。
6. 本次复赛无和局,采突破僵局制。突破僵局制为无人出局,上一局的最後出局者在二
垒,依序开始打击。
7. 本次比赛严格要求球员认证制,凡无登录於秩序册上之球员,或登录於秩序册上之球
员无证照者,不得上场比赛。(由大会主审裁判执行之)。
8. 每场比赛每队最多可登录18名球员。但仅限於检录表上有出现名字之球员,若发现有
未报名之人员下场比赛,则直接取消该队资格。需统一球衣(前面有学校系系所名、
背後有背号)、球裤(需同色系,女生不要求穿同色系球裤,但要穿方便运动之长裤,
不能穿如牛仔裤这一类不适合运动之长裤),无球衣球裤或没背号则不得上场比赛,
严禁穿着金属钉鞋。
9. 凡逾时十分钟,不出场比赛以弃权论(比数七比零),但若因大会之故而无法准时进行
比赛,则不在此限。
10. 此次比赛铝棒木棒皆可使用,禁棒名单(禁止使用球棒之型号)以 ASA 公布最新版本
为准。比赛中若使用禁棒打击,经检举查验若为属实,则该队该场比赛所得分数一律
归零。再犯则取消该队资格。
11. 本次比赛跑垒员回本垒可使用本垒板暨好球板,但不得故意冲撞防守一方球员(经裁
判认定故意,处予驱逐出场,并不得再上场比赛)。
12. 有关攻守名单应注意事项:
A. 填写清楚应填写之所有项目,教练或经理应签名并注明球衣号码。
B. 预备球员栏应详细填写,否则权力丧失则自行负责。
C. 预备球员栏中未填写之球员,及只写姓名未填号码者,於比赛中不得上场或替补
其他球员
D. 报名时未列於报名表中之球员栏者,比赛中不得上场比赛,若是教练或经理兼球
员,则姓名除列於教练经理栏外,於球员栏亦应将其姓名写上,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 违规上列 C、D项则以违规球员判决
13. 参赛队伍及大会工作人员须於比赛时间提前三十分钟报到检录,并缴交攻守单,为使
球赛能够顺利进行,参赛双方球员若已提前到齐大会得宣布提前比赛。
14. 为顾及比赛之安全性和队间之和谐,球赛中若有恶意冲撞或甩棒之行为发生,第一次
口头警告,再犯则驱逐出场,并不得再上场本次比赛。
15. 其余未有比赛队伍,请找地方休息,勿喧哗、滋事,如有违反取消比赛资格,以 7:0
输掉比赛,没收保证金。
16. 面授机宜单场最多四次,单局最多两次、两次直接换投,换下投手在该场比赛无法再
回到投手丘,每次面授机宜时间 30 秒为限。
17. 女生优惠条款:女生击出内野滚地球,算安打女生安全上一垒,上到一垒後即刻停止
适用此条款,改适用男生跑垒规则,规则同男生规则严禁短打,违者皆判出局。
18. 球队因不足九人而无法比赛时,将被判『弃权比赛』,但若比赛时全队无人到场且未
有正当理由者,该球队将被判『夺权比赛』。
19. 比赛中被判为『夺权比赛』之球队,强制没收其後所有赛程,且之前所有比赛成绩均
不计(并不得要求退还报名费及保证金)。
20. 凡球员或球队对大会工作人员或裁判有不礼貌行为时,大会得视情节轻重作适当处理
严重者判为『夺权比赛』。
21. 背号或姓名笔误,只要该球员当场提出身份证明,经裁判证实确为该球员无误後,则
通知记录台更正其背号或姓名,然後继续比赛。倘若该球员无法提出身份证明,则裁
判应立即判定该员退场,若因此致使该错误球队球员人数未达九人时,则应判该队『
弃权比赛』。
22. 大会有权在比赛前後主动举发冒名顶替等违规事件,以维护比赛公平,若有冒名顶替
比赛者,则其所参赛之队伍将被判为『夺权比赛』。
23. 所有球员之资格问题含冒名顶替、未列於秩序册之球员或「背号或姓名笔误」,任何
时间被抗议,则仍应接受身份之核对,所有球员资格皆以原始报名资料为准;替补球
员於登场时若对方有资格异议时,该替补球员应提出身份证明。
24. 如为女生投手,打者打出投手前强袭球,经裁判认定,打者应判出局。
25.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会随时修订之。
26. 其他未尽规则以中华民国慢速垒球协会 2011-2013 垒球协会的规则为标准,并且一
律遵从裁判的判决。
规则有问题请推文或是站内信 最晚於二领时提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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