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shawn (NTU,Anti You)
看板Blog
标题Re: Blog的音乐
时间Fri Aug 4 14:15:31 2006
1F:→ weihao:在Blog中放youtube别人上传的MV也犯法吗? 08/04 10:41
嗯,念着作权是几年前的事了
懒得再去翻法条,凭一点印象来说说嘴,说错还起指教
原则上,如果上传的MV不是自己制作的,那上传的人是会犯法的,
而其他散播这个连结的人,应该也会触法。
「又不是我上传的」,应该是不能做为免责的条件啦。
只是,这种东西,真的要有效管制的话,应该是从源头管制
一开始youtube,google video之类的,就不该让违法的东西在它们上面摆
现在是有好一点了啦,好像都会有个几天的审核程序,但相对的也让想上传分享自己作品
的人觉得有些不方便 ( 这个我不确定喔,我很久没传东西了 )
可是就算是这样,关键字打一打,跑出来的mv还是一堆,
别说mv了,有人还可以用youtube把一套连续剧都看完,
我想,这些东西应该都不会是唱片/电视公司自己传上去的吧。
youtube,google video的主机都在国外,想管也管不到,
要下手也只能找在国内blog放连结的人开刀,但真的告了,杀鸡儆猴的意味还是比较重
我想唱片公司们自己也知道,这些blogger也赔不出什麽钱来,法官在裁量时,
应该也不至於判多重的罪,顶多罚金吧,
(初犯的话啦,只是这时应该就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留有前科的问题了)
这次被移送的那个高中生,情况当然是更严重点,他是确有下载盗版事实後还公开散播,
所以唱片公司的反应动作也就大了一点,
常理推论的话,唱片公司们应该是还不至於去告那些只是贴youtube连结的人
就跟微软老是说他们不会抓个人盗版用户一样,大费周章还可能被批评,
只是人家现在不抓不代表以後不会抓,真的哪天变成人家想杀的鸡的时候,
那可是会欲哭无泪的啊。
我觉得Kotaro说的很对,违法在先,就没有什麽好说的,
所以想在blog里放音乐的blogger们,还是三思一下,这样值不值得。
「更!写个blog还这麽要想这麽多,烦不烦啊。」
不是每个人都对法律那麽懂,就算懂的,像智慧财产这样的东西,争议也还是很多,
所以平常人在判断一个连结能不能贴的时候,对方网站的招牌就变得很重要
一般应该会知道 p2pxxxx出来的东西,十之八九是要低调的,所以不会乱贴
但google video呢?google那麽大的招牌,我当然是相信他们的东西是ok的啊
但实际上,好像也不是那麽一回事,我在google video上也找的到daniel powter的
bad day的mv,看起来也不像是他自己摆的
所以我才会觉得,与其这些东西让别人藉由google video或youtube来做,唱片公司为什
不自己做,一来想贴的人可以找到合法的依据,公司也达到广告的效果,
电视广播,不是唯一的方法啊,事实上,多多少少会有像我这样,看blog的时间比看电
视还多的人吧,最近很多新歌,如果不是看到有人在blog上有在讲,我还都不知道耶
当然这只是我天真的想法啦,相信唱片公司的高层们,一定还有我这类市井小民所未考虑
到的地方
不过,Kotaro说的那个sony的东西真的是不赖,只是日文看不太懂,有空再来研究好了
还有,有些歌,(可能外国的歌会比较多),真的想摆又怕触法的话,找一下看有没官方
网站或歌手自己的blog,通常都会有mv的连结甚至语法可以放,像上面提到的bad day
在my space就找的到:
http://www.myspace.com/danielpowter
放这个网站上的,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吧(只是有些浏灠器不能看....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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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hawn - All about My Life
http://homepage.mac.com/way.sh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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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71.35
2F:推 cityeffect:那如果自己买CD上传歌曲,使用flash播放器贴在blog, 08/04 15:17
3F:→ cityeffect:而且此blog非营利为目的而存在。那有着作权的争议吗? 08/04 15:17
4F:推 jasongod:基本上有的,除非你的blog是封闭有设密码或者是好友的 08/04 22:55
5F:→ jasongod:因为那仅限於私家使用,不能有公开播放的行为 08/04 22:56
6F:推 ognslpj:推一下那个连结,还满不错的… 08/05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