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w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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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资讯] 无名小站回收白金会员优先认股权
时间Fri Aug 25 12:53:37 2006
※ 引述《wkwu (James)》之铭言:
: : 推 chweng:附注里说到"保留 500 股认股权","可以改成至少 500 股吗" 08/25 10:18
: : → chweng:否则让人觉得是在玩文字游戏 也难杜悠悠众口 08/25 10:20
: : → chweng:既然"至少500股的认股权是由大股东出面保证的" 08/25 10:22
: : → chweng:那为何不能购买501股? 08/25 10:22
: 大哥, 再进一步想一下, 如果你的观念是对的
: 那你是否也能要求购买 50000 股呢?
: 至少 500 股是保障这个 option 能购买的股数上限
: 这不是文字游戏, 这是老老实实的和大家说明
: 如果这样还不清楚, 欢迎再提出问题哦
我是不懂法律,不过国语、国文好歹我是知道一些的。
在此引一段vipblog於哈拉无名小站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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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此代表大股东做回覆,这至少500股的认股权是由大股东出面保证的
Q:您提到 "至少500股" 与 "500股" 有何不同?
A:法律上代表的意思是一样的,您可以选择执行购买 0 股,也可以选择执行购买 500 股
但如果您想强制购买 501 股,法律上并没有保障您有这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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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为什麽既然大股东出面保证至少500股的认股权,
那为什麽白金会员们不能认购501股、甚至认购50000股?
还是,阁下硬要解释成:“至少,500股的认股权是由大股东出面保证的”?
而“至少 500 股是保障这个 option 能购买的股数上限”,
所以不能购买501股,这确实已经不是文字游戏,而是笑话一则!
所谓“至少”,指的应该是下限,而不是能购买的股数上限吧?
建议您回头看看当初在
http://www.wretch.cc/etc/stockholder.php 的说明,
将“可以用承销价购买无名小站的股票至少500股”拿去问问你们大律师,
看看买501或50000股是否如您说的,“法律上并没有保障您有这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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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weng 来自: 218.170.153.126 (08/25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