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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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部落格禁菸 网友骂爆:箝制言论自由
时间Wed Feb 18 10:39:27 2009
部落格禁菸 网友骂爆:箝制言论自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742377.shtml
【联合报╱记者颜甫珉/台北报导】
2009.02.18 02:57 am
部落格也开始「禁菸」?奇摩、无名等各大部落格网站最近发布公告,禁止网友上传出现
菸品、香菸品牌与「可能引发其他使用者吸菸慾望」的图片、文字与影片,连网友自拍的
抽菸照都被禁止,不少网友怒批「箝制言论自由」。
在部落格上分享菸品心得已三年的网友Silence大表不满,直说:「不懂违法在哪?」他
指出以前只规定不能交易,现在连写心得都犯法,认为抽菸者的人权与言论自由被严重侵
犯。还有网友自拍抽菸照片,被网路业者强迫删除,认为「可能引发别人吸菸慾望」,相
较於拍酒或谈酒只要加注警语,网友直说「抽菸显然是十恶不赦」。
同样的状况出现在卷菸、菸斗用法等分享文章,专门介绍雪茄的部落格因被认定为菸品,
所有文章被迫删除,站长张先生叹口气说「以前雪茄是品味的象徵,如今被打为三等公民
」。
网友们激烈反弹,认为此举「扰民且治标不治本」,要求「有限度」开放菸品、雪茄与卷
菸等分享与讨论文章,对此,无名小站表示「需配合政府法令」,但不会无限上纲。
无名小站表示因接到台北市卫生局健康管理处的来函,表示发现有网友放了与菸品相关的
照片与内容,因此希望协助宣导。过去内容管制较松,但现会强制要求网友拿下。至於此
举是否会干涉到网友言论自由?无名小站坦言「我们只能配合政府法令,没有立场评论」
。
对於台北市卫生局的来函,各大部落格网站都已公布在公告区,积极宣传,配合办理。但
有不愿具名业者认为若照片或影片中出现「菸」的画面,是否真的违法?「可受社会公评
」。
PTT的菸版针对相关法令有不少讨论,该版曾因有菸品交换、赠送的文章,被台北市卫生
局发函警告,还有网友因此受罚。昵称ss855212的网友认为新法令是「文字狱」,表示把
抽卷菸、烟斗等体验放上网,只是为了记录。
有网友想找国外空间的部落格,想藉此规避台湾的法令。还有网友想串连,准备声请大法
官释宪,还部落格言论自由。
【2009/02/1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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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118.175
1F:推 migrant:乾脆恢复戒严算了 虽然我也讨厌菸味 可是这作法很不合理 02/18 12:28
2F:推 kilin1203:我也讨厌菸味,但这种作法太夸张了 02/18 12:33
3F:推 youshow:我也讨厌烟味,臭死了,但是这种作法太夸张了,不合理 02/18 14:26
4F:推 xtxml:这样变成美国版的海贼王了,香吉士嘴巴被改成含棒棒糖..... 02/18 21:26
5F:→ tc89:楼上说的是真的吗 哈 02/19 02:55
6F:推 Herblay:楼楼上说的是真的 我觉得近年来世界这种倾向愈来愈夸张... 02/19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