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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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好玩又有趣 微网志噗浪爆红
时间Wed Feb 25 14:50:45 2009
我觉得把Karma译成业障会更好,
每天上噗浪造口业,业障值就升高,冤亲债主(粉丝)也会变多XD
好玩又有趣 微网志噗浪爆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5/today-life11.htm
〔记者王佩华/台北报导〕什麽网路服务能够在半年之内席卷台湾十万网友?让他们每天
「噗」不停,心情跟着「卡马」(Karma)积分起起落落?
来自加拿大的微网志服务「噗浪」(Plurk),在台湾的使用者已超过微网志元老「推特
」(Twitter),目前粗估会员超过十万人,排名全球前五大。噗浪创办人之一云惟彬(
Alvin Woon)表示,今年首要任务是加强搜寻与行动通讯功能,使用者可以用中文搜寻噗
浪内容、用手机拍照立即上传。
云惟彬创办噗浪後的首次亚洲行,日前抵达台湾。对於开发噗浪的初衷,追根究柢还是「
关心朋友」,云惟彬说,我们都有朋友的e-mail、MSN、甚至 Facebook档案,但我们
很少透过e-mail来交谈,把对方加入MSN,有时又有不得不回的压力,至於Facebook,
它的功能相当庞大,但多数人只想聊个两句,问候一下「你好吗?」於是我们设计出「噗
浪」。
噗浪的积分机制「卡马」,是噗浪好玩的关键之一,云惟彬认为,「卡马」是一个「道德
标志」,太高也没什麽意思,所以最近正在考虑,「卡马」到了一百会停止下滑,毕竟「
使用者已经花了很多心力在上面」。
云惟彬说,噗浪现阶段并无明确商业模式,除了广告之外,付费的加值帐号、商业帐号,
都是可能的方向。但他也拍胸脯保证,「由於创办人之一服务於创投,团队九人开销不大
,在没有收入的状况下,噗浪至少还可以维持三到四年。」
噗浪在台湾爆红,其中一个「爆点」是网路女作家小潼,在噗浪上认识另一半,两人「噗
」来「噗」去月余,见面之後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决定共度终生,这故事让噗浪使用者一
夕暴增,连网友都说,消息曝光後隔天,「浏览噗浪都觉得卡卡的。」
云惟彬说,使用者永远有出人意表的应用方式,他见过一个噗浪帐号,专门播报各地地震
快报;也有使用者利用噗浪作婚礼规划,从挑婚纱、选蛋糕,都与亲友分享,还可以搭配
照片做个小小的问卷调查,顺便留下完整纪录,「观察一个人的噗浪纪录,不知不觉,你
也加入他的生活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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