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y1733 (应天之风)
看板Blog
标题Re: [噗浪] 正妹、猛男墙是否违反肖像权?
时间Mon Sep 7 00:05:11 2009
※ 引述《leego1224 (阿离)》之铭言:
: 详细内容在这边:http://www.plurk.com/p/1tyvec
: 主要受到的争议问题,就是制作正妹、猛男墙的人并无获得对方同意,
: 便擅自将他人的照片拿去使用,噗浪本身并没有让使用者查询"他人"历史头像的功能,
: 而是有人编写一套程式,去把其他使用者的照片挖出来,甚至做成正妹、猛男墙!
: 并且没有得到被刊登在墙上的人的同意!
: 引用自噗友genic说的:「未经同意任意张贴他人的个人图像有可能违反刑法第315-1、
: 315-2条妨害秘密罪及民法195条。而若是在公开板面上张贴
: 他人图像,也有可能侵犯民法195条,如果加上不良评论,
: 也非常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
: 我比较不解的是说,对於制作正妹、猛男墙的人,如果已要求他把自己的照片拿下来,
: 而制作正妹、猛男墙的人却不肯,是不是有什麽管道可以对他采取法律途径呢?
这位制作历史头像墙的人我刚好认识
首先,请明白一件事情,网路也没有所谓公开不公开的秘密
而头像本身是由当事人亲自上传於公开场合的,这点应该不算构成罪行
再者,所有的『历史头像』都在plurk的资料库里
而制作历史头像,也只是从plurk的资料库挖出来而已
好的,如果真的构成违法行为的话
那麽麻烦你,无名,pixnet,ptt表特版,各大论坛,通通抄吧
我支持你
真的,要私密的话请拔掉网路线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05.209
1F:→ chhs:仔细思考一下 确实应该不是张贴 而是类似蒐集/引用 09/07 00:06
2F:→ chhs:如果这样可以告的话 各大图片蒐集都可以告了 ex.google 09/07 00:07
3F:→ genica:但google有管道可以让使用者申请拿下,但这个没有。 09/07 00:08
4F:→ chhs:以前好像也有个P2P程式的判例 也是没成功的样子 09/07 00:08
5F:→ genica:现在就是有一堆使用者去申请拿下,他以不关他的事回绝。 09/07 00:09
6F:→ chhs:GOOGLE比较大 可能不想引起争议吧 09/07 00:09
7F:→ chhs:那是道德 扯不太上法律? 09/07 00:10
8F:→ chhs:我觉得如果使用者真的有意识到肖像权 就不应该把照片上传到 09/07 00:11
9F:→ chhs:像是无名等知名网站?(傻傻的XD) 09/07 00:12
10F:→ chhs:如果不想把照片分享,那把照片上传的用意何在? 09/07 00:14
11F:→ dpciel:但这是被蒐集起来,类似引用,被刊登的人被许多人加入好友 09/07 00:20
12F:→ chhs:另外不是很清楚噗浪(没用过),不过如果是像facebook一样 09/07 00:20
13F:→ dpciel:而感到困扰不已耶 09/07 00:20
14F:→ chhs:大头照每个人都可以看到(未加密等),其实已经是公开了 09/07 00:21
15F:→ chhs:要用网路请先了解他的精神--share,以及瑕疵--透明 09/07 00:22
16F:→ chhs:dpciel也同意类似引用了,那麽引用会有法律问题吗? 09/07 00:25
17F:→ leego1224:"引用"也要获得同意才算吧,否则就是"盗用"! 09/07 00:38
18F:→ chhs:去看了一下正妹墙 也太强大了吧XD 09/07 00:40
19F:→ dpciel:未经同意的引用是盗用吧? 09/07 00:40
20F:→ dpciel:这跟写在网志上的文章虽然可以被大家搜寻到,但不代表可以 09/07 00:41
21F:→ dpciel:被拿去贴在另一个地方供人观赏啊~~ 09/07 00:41
22F:→ dpciel:如果只是因为搜寻的到,就能恣意散播,这似乎不太对啊~ 09/07 00:42
23F:→ chhs:这我不清楚 不过没涉及商业行为的话 好像不是很好告的样子? 09/07 00:42
24F:→ chhs:不过正妹墙的右下角有powered by google App Engine 09/07 00:44
25F:→ chhs:可以向google申诉吗? 09/07 00:44
26F:→ weston1101:连好友和粉丝都公开了~你是要我们自爆吗? 09/07 00:52
27F:嘘 weston1101:我来补嘘的... 09/07 01:03
28F:→ chhs:楼上 保护自己的话 就不应该把照片上传 09/07 01:08
29F:→ zaylin:那部落格大家也不用写了 保护自己就别把文字着作上传咩(茶) 09/07 01:11
30F:嘘 leego1224:歹年冬,稿箫郎。说不定chhs就是做正妹墙的人XD 09/07 01:14
31F:嘘 dpciel:觉得不嘘对不起自己了... 09/07 01:15
32F:嘘 weston1101:chhs先生~你是说怪我们不该把相片放上去罗?那我申请部 09/07 01:18
33F:→ weston1101:洛格做什麽?我上传不代表每个人都可以这样任意散布转贴 09/07 01:19
34F:→ chhs:无意义的生气解决不了事情 09/07 01:23
35F:→ chhs:我不过是协助讨论 还是希望陪你们一起谩骂? 09/07 01:23
36F:嘘 dpciel:无知识的言论才是解决不了事情 09/07 01:23
37F:→ chhs:那你们自助吧 谢谢 09/07 01:24
38F:嘘 weston1101:chhs先生你这不叫协助讨论~这叫帮倒忙 09/07 01:28
39F:嘘 Lovett:不赞成。自写自用不代表你可以沿用,尤其是未经告知 09/07 01:33
40F:嘘 mio123:自己上传的&被未经告知乱散播,当事人的感觉差很多好吗 09/07 01:37
41F:→ sony1733:嗯...了解...我跟『写历史头像的人』说说看好了 09/07 02:00
42F:推 Lovetech:个人觉得历史头像还蛮有趣的 不过看到自己上传过的图一 09/07 02:02
43F:→ Lovetech:一被抓出来 乍看之下心里感觉怪怪的 不过应该不会有人上 09/07 02:03
44F:→ Lovetech:传不想给人看的私密图当头像吧 09/07 02:03
45F:→ sony1733:至於正妹墙跟猛男墙会不会关闭,这就要看作者的决定罗 09/07 02:04
46F:嘘 strellson:.. 09/07 05:24
47F:嘘 jyhchyang:回来补嘘 09/07 11:26
48F:嘘 forWinds:这麽懒啊 懒到不想尊重人啊 啧啧 09/07 14:25
49F:推 reke:其实chhs讲到重点啦 公开的相片要主张隐私真的有点问题 09/07 17:18
50F:→ reke:主张着作权可能才是正格 主张肖像权或隐私权就有点没认清网路 09/07 17:19
51F:→ reke:空间的特性 原作者的确做了不对的事 不过罪名要正确 :P 09/07 17:19
52F:嘘 strellson:.. 09/07 19:59
53F:推 DailyKos: 09/08 01:15
54F:推 timmy5519: 09/09 11:01
55F:嘘 knight00931: 09/11 18:52
56F:嘘 Musasi: 09/12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