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ca (我们怎能无赖地活着)
看板Blog
标题Re: [噗浪] 正妹、猛男墙是否违反肖像权?
时间Mon Sep 7 01:28:08 2009
※ 引述《chhs (星风写语)》之铭言:
: 讨论一下plurk
: 为什麽要把资料给plurk呢?
: ※ 引述《genica (我们怎能无赖地活着)》之铭言:
: : 况且以这个例子来说,上传图像至plurk server的当事人
: : 并无同意该墙面制作者利用plurk server的资料库将其图像「收集」、「散布」
: : 在注册plurk帐号时,TOS也没有任何一项条文有
: : 「如您注册plurk帐号,便同意您所上传的所有图像皆可让其他人任意取用及收集」
: plurk的隐私权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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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贴这个来砸自己脚吗?
我们是授与plurk权利,不是授与正妹墙作者权益
况且「再授权」,正妹墙作者有得到plurk的再授权?
: 如果申请了帐号,也就代表授权了plurk
: 而我去try正妹墙,感觉好像是去plurk伺服器抓资料
: 感觉上 正妹墙比较像是侵犯plurk的资料
: 至於侵犯个人隐私那边我还是觉得头脑很混乱XD
当事人不愿意被任意散布的资料被任意的散布了,就是侵害个人隐私
不是说任何公开的东西都可以被任意散布
(难道我举门牌号码的例子你看不懂喔?)
上传图像至伺服器的当事人并无同意该墙面制作者
利用噗浪的资料库将其图像收集、散布
在注册帐号时,使用条款也没有任何一项条文有如您注册帐号,
便同意您所上传的所有图像皆可让「其他人」任意取用及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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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能无赖地活着:
http://genic-tw.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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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5.197.100
1F:推 dpciel:举门牌号码的例子你看不懂喔? 09/07 01:32
2F:推 leego1224:举门牌号码的例子他看不懂啊,对他来讲太难了XD 09/07 01:35
3F:推 zaylin:跳针是不需要理由的-w- 09/07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