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hch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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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噗浪] 正妹、猛男墙是否违反肖像权?
时间Mon Sep 7 11:24:32 2009
※ 引述《sony1733 (应天之风)》之铭言:
: 这位制作历史头像墙的人我刚好认识
: 首先,请明白一件事情,网路也没有所谓公开不公开的秘密
: 而头像本身是由当事人亲自上传於公开场合的,这点应该不算构成罪行
: 再者,所有的『历史头像』都在plurk的资料库里
: 而制作历史头像,也只是从plurk的资料库挖出来而已
: 好的,如果真的构成违法行为的话
: 那麽麻烦你,无名,pixnet,ptt表特版,各大论坛,通通抄吧
: 我支持你
: 真的,要私密的话请拔掉网路线吧
哎唷,网路没有公开不公开的秘密没错,但是有尊重与不尊重的分别好吗?
今天照你的说法,凡是丢上网的即便是有加密的
都只是伺服器端的资料,举凡你可以猜到密码、破解密码
不过都是从资料库里面挖出来而已,怎麽会是犯罪呢(甜笑
再者,你既然举例了无名的正妹墙,正是可见你仍然搞不清楚问题在哪
正妹墙上的照片连结按过去,会显示出原本无名相簿中不能显示的东西吗?
今天该作者最引人争议的,就是将历史头像从资料库中挖掘出来
但是噗浪本身并无提供使用者浏览/查询历史头像的功能
也就是说,
噗浪根本没有对使用者开放这些历史头像
透过图片网址规则分析,从噗浪的资料库中挖掘出来
这不就是侵犯隐私吗?拜托,侵犯隐私耶,要求关掉这个功能,过份吗?
姑且不论这侵犯隐私是指噗浪的隐私,还是使用者的隐私
但是明明确确告诉你使用者对於查询历史头像这项功能
感受到不被尊重、隐私受到侵犯!
因为使用者可以隐藏噗文不被搜索,
但是使用者无法决定历史头像的显示与否
所以该作者是强迫的公布使用者的历史资料。
拜托,都说这麽白了,请不要再跳针,过份吗?
当然这是噗浪本身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
但是一方面要求该作者先关闭功能的同时,一方面噗友也正跟噗浪反应
在结果还没出来之前,拜托,
保有一个网路使用者最低限度的同理心与尊重好吗?
我支持你护航
只是麻烦你护航技能先点高一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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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205.17
※ 编辑: jyhchyang 来自: 118.165.205.17 (09/07 11:25)
1F:推 weston1101:不推对不起我自己... 09/07 13:18
2F:→ leego1224:推! 09/07 14:46
3F:推 leego1224:补推。 09/07 15:27
4F:推 strellson:.. 09/08 10:45